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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牌旅館罰款擬增1.5倍至50萬

2015-03-14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訊】記者周偉立報道:無牌賓館存在不少安全隱憂,暑假旅游旺季臨近,民政事務局建議修例加強規管,包括當局可拒絕向大廈公契寫明禁止用作旅館的賓館發牌或續牌,并降低對無牌賓館的檢控門檻。當局指措施會有一年寬限期,期望協助受影響的賓館過渡。不過,旅游業賓館聯會預料寬限期完結后,會出現結業潮。

  民政局建議修例加強規管

  民政局建議修例改善旅館發牌制度,以打擊無牌旅館,建議若大廈公契寫明禁止用作旅館或商業用途,當局可以拒絕向有關旅館發牌或續牌;在簽發新牌或續牌時,亦要顧及大廈居民提交的意見與申請人建議,并賦予當局權力可向法庭申請搜查令,讓執法人員進入懷疑無牌旅館。

  民政局又建議提高經營無牌旅館的罰則,罰款從最高20萬元增加至50萬元,監禁期則從最高2年提高至3年,并在續牌時加設新條款,包括規定旅館購買第三者保險,最低的投保額為每宗事故1000萬元。

  設一年寬限期協助過渡

  對於政府建議修例加強規管,旅游業賓館聯會主席劉功成表示,現時約有200間持牌旅館位於這一類大廈,預料一年寬限期后會出現結業潮,擔心部分受影響旅館可能改變形式經營,變為無牌旅館、浻房或同鄉會,令消防等安排更不安全。

  被問到當局擬在續牌時加設新條款,規定旅館購買第三者保險。劉功成表示,以往業界在購買保險時,保險公司未必受保,促請當局提供協助。他又質疑當局提高經營無牌旅館的罰則,若無足夠人手執法,亦未必有阻嚇作用。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郭偉強對此表示歡迎,認為可加強規管無牌或違例經營的旅館,又認為賦予執法人員進入懷疑無牌旅館的權力,可提升社會對執法工作的信心。

  業界料約2800間面臨結業

  另外,香港旅舍業商會發聲明稱,歡迎政府執法取締無牌旅館,以減少對居民的滋擾,而持牌旅館亦應強化自我規管,同時亦建議加強處理牌照事務的效率,避免造成灰色地帶,影響執法人員的判斷。商會估計,新修訂條例后,約有2800間有機會面臨結業,即約四分一同業受影響,將扼殺旅舍業發展,影響訪港旅客的住宿選擇,影響本港旅游業的發展。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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