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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震远认欠薪罪称没钱赔

2015-03-26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报网讯】前行政会议成员张震远在担任现已清盘的商交所主席期间,拖欠员工马兆龙近34万元薪金,他昨在裁判法院承认两项票控,但表明自己因当年担保借贷注资6亿元试图挽救商交所,现在「无钱赔」及将於下月中正式破产,要求法庭酌情不要颁下赔偿令。裁判官听后即批评「当年注资甘多钱都唔支薪?」并认为案情严重,如他没能力还款,监禁是合适刑罚,但先为他提取社会服务令报告,押后至下月20日判刑,可以现金5000元保释。张一度要求翌日前缴交及降低金额,但被裁判官「企硬」拒绝。

  官指没能力还款监禁合适

  久未露面的被告张震远(57岁),昨天身穿蓝色西装「战衣」应讯,头发较过往斑白,略显疲态。在庭上大呻无钱的他聘请私家大状许卓伦代表应讯,及由私家车接送离开,据知他现时仍居於浅水湾道豪宅。他昨承认没有支付工资及没支付审裁处判令须支付的款项两罪,控方根据户佣条例申请赔偿令,又指两罪最高刑罚为监禁3年及罚款35万元。

  辩方大状指张当年为拯救商交所,担保借贷及用其身家合共注资6亿元,惟商交所最终爆煲,他亦因而债务缠身,日前被申请破产,将於下月15日在高等法院聆讯。张预期自己届时将正式破产,表明没有能力赔偿,希望法庭酌情不要颁下赔偿令。

  没钱绝对不是求情酌情理由

  裁判官香淑娴即反问张为何注资6亿元拯救公司而非向员工支薪,质疑不支薪是他「精心计算过后的决定」。辩方回应这是「鸡和鸡蛋的问题」,商交所生还,员工才能继续「有工返」,又称商交所共有12名董事,但其余董事均没被票控,张因董事身份被控,但实际欠薪的是因清盘而被撤控的商交所。

  香官指张声称没钱却能聘请私家大状,且案件一次又一次押后,感觉张在拖延。辩方回应律师费由张的家人出资,又指张大可在破产后才在本案答辩,让劳工处撤控,但他没这样做,足见他没拖延之心。他表明没钱赔款只是不想误导法庭,亦显示他因本案感惭愧及后悔。辩方又引述劳工处数据指同类案件大多以罚款了事,而两项控罪的平均罚款为4000及8000元,监禁只是冰山一角,张可以问人借钱缴交罚款。

  香官指没钱绝对不是求情及酌情理由,虽然控罪只涉一名员工,但张拖欠他30多万元薪金逾20个月,案情严重。若张没能力赔偿,判监是适当的刑罚,但会先为他提取社会服务令报告后判刑,其间以5000元保释。

  提取社服令报告下月判刑

  辩方先提出「可否24小时内交」,又指张不会离港,要求降低保释金额。惟香官「企硬」要求他在办公时间内交款才能离开,张的事务律师立即翻银包,张最后於半小时后成功缴款离开。

  控罪指张拖欠商交所高级公司传讯主任马兆龙前年5月1日至8月30日工资,合共20.7万多元;亦没依照劳资审裁处去年判令,向马支付欠薪等款项近34万元。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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