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今日是香港特區基本法頒布25周年紀念日,原新華社香港分社社長、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周南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回憶了鄧小平領導香港基本法制訂的過程。周南指出:「回歸後香港局勢中不斷出現的波動,包括2003年反對基本法第23條立法程序事件,2013年的反對推行國情教育事件,一直發展到去年的非法『佔中』和一小撮人公然打出『港獨』旗號等一系列事件的發生,已經清晰地證明了作為身經百戰的偉大政治家鄧小平的英明預見和高度洞察力。」
鄧公明言﹕不要以為簽署協議就萬事大吉
周南首先指出:「香港特區基本法制訂全過程,如同中英關於香港的談判一樣,始終是在小平同志親自關懷和具體領導下進行的。」鄧小平的主要關切,是如何通過基本法的制訂,保證「一國兩制」偉大構想在香港特區的順利實施,保證香港的持續穩定和繁榮。為此,首先要對香港回歸後的形勢發展有清醒的估計,並根據實際情況對香港的政治體制和中央與特區的關係這兩個核心問題做出妥善安排。
關於回歸後香港局勢的可能發展前景問題,周南說,同一些人認為從此天下太平香港可無為而治的盲目樂觀的錯誤觀點相反,早在中英協議簽署之初,鄧小平就曾警告說:「應該想到總會有人不打算徹底執行中英協議」,並指出「總會有人要搗亂」。在基本法制訂的過程中,他又多次嚴正地指出:「某種動亂的因素,搗亂的因素,不安定的因素,總會是有的」,「老實說,這樣的因素不會來自北京,卻不能排除來自香港內部和某種國際力量」。他苦口婆心地提醒大家,不要以為一旦簽署協議就萬事大吉,可以高枕無憂了,而是要對極有可能出現的逆流和動亂有清醒的認識,和足夠的精神準備。
政治制度須符合實際情況
周南回憶說,面對這種形勢,鄧小平對制訂基本法的關注重點首先是要制訂一個符合實際情況、能夠保證香港持續穩定繁榮的政治制度。鄧小平指出,在採用什麼樣的政治制度問題上並沒有什麼「國際慣例」和「普世標準」。他說:「現在香港人的政治制度就不是實行英國的制度、美國的制度,今後也不能照搬西方的一套」。「如果硬要照搬,比如搞三權分立,搞英美的議會制度,並以此來判斷是否民主,恐怕不適宜。」他還尖銳地指出:「如果要照搬,造成動亂,那是很不利的」,並強調說:「這是個非常嚴重的問題。」
最後基本法按照鄧小平指示的精神,制訂了以「行政主導」為特徵的政治體制,立法會的權力是有限的,不同於西方的議會,其產生辦法應按照「循序漸進」的原則,最終達到全面普選的目標。同時,根據香港社會的實際情況,要貫徹各行業各階層「均衡參與」的原則,要長期保留立法機構中「功能組別」的體制。
對港人治港作清晰地闡述
與此相關,鄧小平還對「港人治港」的內涵做了清晰地闡述。他多次指出:「港人治港要有個界限和標準,就是說必須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對香港來說,普選就一定有利?我不相信。我們說,管理香港事務的人,應該是愛祖國、愛香港的港人,普選就一定能選出這樣的人來嗎?」「即使普選也要有一個逐步的過程,要一步一步走」。
「如果按照基本法生效期50年的時間段的角度來看,現在逐步走的速度只能說是快了,而不是慢了。」周南說,既然必須是由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港,那行政長官必須是由愛國的港人來擔任,這本來是天經地義的事,竟然也有人反對。
「佔中」要篡奪香港管治權
他表示,去年發生的非法「佔中」事件,就是香港內部和外部反華勢力相互勾結在民主「招牌」下,煽動一部分人搞的一場未遂的所謂「顏色革命」。其目的就是要推翻上述原則,篡奪對香港的管治權,並進而推行「港獨」,妄圖分裂國家。這是事關國家主權和安全的大是大非的問題,理所當然地遭到各方堅決反對。
周南道,如何正確處理「一國」和「兩制」之間的主從關係,正確處理好中央與特區的關係,是鄧小平在基本法制訂過程中另一個關注的重點。他引述鄧小平指出:「『一國兩制』必須是『一國』前提下的『兩制』。『一國』是個大前提、大主體,只有我們堅持社會主義制度這麼一個大的主體,才能允許我們身旁的小地區繼續實行資本主義。」
中央的主導權不可取代
他說,「一國兩制」中的「一國」是主體,「兩制」是從屬於主體的。兩者是主從關係,不是平行關係,更不能本末倒置。中央對於包括特區在內的全國各地方行政區域擁有全面管治權。特區要尊重「一國」的原則,要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尊重國家實行的基本制度。特區享有的「高度自治」權不是特區所固有的,而是由中央賦予的。在處理中央和特區的關係上,中央具有不可取代的主導權。
周南強調,針對有人將「一國兩制」原則詮釋為中央應對特區事務不聞不問,全面放任自流的狀況,鄧小平曾多次加以嚴肅批駁。他反覆叮嚀、諄諄告誡大家:「切不要以為香港的事全由香港來管,中央一點都不管,就萬事大吉了,這種想法不實際。」「如果中央把什麼權力都放棄了,就會出現一些混亂,損害香港利益。因此,保持中央的某些權力,對香港是有利無害的。」
中央干預令港由亂變治
鄧小平還著重指出:「香港會有秩序地度過50年,這一點我是有信心的。但切不要以為沒有破壞力量。這種破壞力量可能來自這個方面、那個方面。如果香港發生動亂,中央政府就要加以干預,由亂變治。」「如果把香港變成一個在『民主』的幌子下反社會主義及大陸的基地,怎麼辦?中央就要干預,不干預就越搞越大。」
周南表示,正是根據鄧小平的多次指示,在基本法中制訂了第23條的「反顛覆條款」,只是時至今日這一事關國家主權、統一、安全的重大原則性條款尚未得到落實:「實事求是地講,香港回歸以來,基本法可以說在基本上得以貫徹實施,但還不好講基本法已經得到全面貫徹落實。不管選擇什麼時機採取什麼方式,落實這一重要條款都是一項必須完成的任務。」
23條立法屬必須完成任務
他認為,回顧香港回歸以來的歷程,一方面香港在總體上維持了穩定繁榮的局面,另一方面也應該看到,鄧小平所指出的那些內外勾結的「不安定的因素、搗亂的因素、動亂的因素」,沒有一天停止過他們的搗亂活動,香港局勢也隨之不斷出現動蕩起伏的波瀾。
「可以斷言,這些勢力今後也不會停止其搗亂活動的,因為他們是不會放棄爭奪這一戰略要地的企圖的。」周南說,如果「一國兩制」的政策執行得好,這股力量將會受到抑制以至逐步萎縮。反之,他們將得寸進尺,日益囂張,以各種藉口製造動亂。總之,愛國愛港勢力和反對勢力之間,不是此消彼長,就是彼消此長。
該管的就應理直氣壯地管
他說,鄧小平對於香港特區的政治體制和正確處理中央與特區關係的論述,能否得到認真貫徹,是涉及全局的大事。應該按照鄧小平的囑託,充分發揮中央的主導作用,該管或需要干預的事就應理直氣壯地管起來或加以干預,而不為各方發出的噪音所左右。基本法所規定的「行政主導」原則,如果受到不應有的侵蝕和削弱(包括有人利用立法程序阻擾行政措施的實施)而不能得到有效發揮的話,就應按照基本法的規定,採取積極措施,改變這種不正場☆態。
「今後為了保證香港的持續穩定和繁榮,有必要繼續全面準確地推廣和普及基本法,並據此調整各方關係和政策,使之按照基本法的規定和精神真正得到全面貫徹落實。」周南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