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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漳州PX老闆:曾是臺灣通緝犯

2015-04-07
来源:凤凰资讯

  核心提示:2003年,因涉多起弊案,陳由豪被臺灣通緝,名列“十大通緝要犯”第六,懸賞1000萬元新臺幣捉拿,通緝事由是:背信

資料圖:陳由豪

  4月6日,福建漳州古雷騰龍芳烴PX项目發生爆炸,現場騰起蘑菇雲。據悉,事故起因是常壓渣油儲罐發生漏油著火,2個20000立方米常渣油罐發生了燃燒。事故已致6人受傷。

  隨著救援工作的有序進行,該项目的幕後老闆,台商陳由豪也成為關注焦點。

  世家子弟,一朝通緝

  今年75歲的陳由豪出身世家,其祖籍gujia,父陳清曉是台南地區知名的紡織商人。1963年,陳由豪從台大經濟系畢業後,憑藉家族的財力和個人的商業天賦,創辦東帝士集團,並迅速成為知名企業家。1998年,陳由豪以擁有11億美元資產而名列當年亞洲《財富》雜誌富豪榜第63名。

  好景不長,在他的企業躋身臺灣十大集團後,銀行突然“收緊銀根”,東帝士集團財務吃緊,不得不於2001年解散,留下高達600億元新臺幣的債務。

  2002年,台官方開始調查陳由豪的財務問題。因持有美國護照,他隨即遠走美國,此後再未回臺灣。

  2003年,因涉多起弊案,陳由豪被臺灣通緝,名列“十大通緝要犯”第六,懸賞1000萬元新臺幣捉拿,通緝事由是:背信。

  押寶失誤,獲怨于“阿扁”

  對於被通緝,陳由豪始終堅稱是遭臺灣官方陷害。

  在李登輝時代,陳由豪順風順水,也曾由宋楚瑜經手捐了一億新臺幣給國民黨。陳由豪與連戰及徐立德等人關係深厚。

  到了民進黨“執政”下的臺灣,陳由豪一度也頗受禮遇。但後來陳水扁獲知在2000年臺灣領導人大選中,陳由豪送給另外2位候選人每人1億新臺幣選舉“政治獻金”。而這次大選中,陳水扁只從陳由豪口袋裡拿到1000萬元新臺幣。因此,陳水扁對陳由豪的“差別待遇”非常不滿。

  陳由豪與陳水扁本來頗有淵源。兩人不僅是台南同鄉,而且從台南一中到台大法律系,一直都是學長和學弟的關係。陳水扁剛當上律師時,陳由豪就特別聘請他為法律顧問,並且在陳水扁參加選舉時予以金錢支持。

  台媒普遍認為,這次“押錯寶”,是其在臺灣“混不下去”的一大原因。

  成為“通緝要犯”後,陳由豪一面在美國、大陸繼續做生意,一面擇機反制陳水扁。2004年“大選”前夕和2006年“倒扁”之際,陳由豪兩次舉行記者會,指控陳水扁曾收取其政治獻金。

  根據其司機黃世熹與前民進黨立委沈富雄的說法,自1994年到2000年間,陳由豪曾提供政治獻金給陳水扁,總金額高達3060萬新臺幣。其中他兩度到陳水扁家裡,經沈富雄仲介,由吳淑珍接受新臺幣600萬現金。但陳水扁與吳淑珍否認此項指控。

  大陸經商,東山再起

  早在1993年,陳由豪即出資5個多億在大陸建立了翔鷺石化,當時大型化纖產業都是被中石油、中石化壟斷,翔鷺幾乎是國內化纖行業大型外資企業的第一家。

  經過多年發展,陳由豪控制的翔鷺騰龍集團逐漸發展為以石化為主業的多元化企業集團。在翔鷺騰龍集團,陳由豪只是掛名“顧問”,但據媒體報導,在廈門和漳州一帶,人所共知,他才是翔鷺騰龍集團真正的老闆。

  2006年,翔鷺集團及其關聯企業騰龍芳烴計畫投資108億元人民幣,在廈門建設PX專案,這個被稱為廈門“有史以來最大工業專案”,原計劃2008年投產,投產後每年的工業產值可達800億元人民幣。而在2006年,整個廈門市的GDP也才1162億元。

  因擔心化工廠建成後危及健康,該項目遭到廈門市民的反對,105名全國政協委員聯名提交了一份“關於廈門海滄PX專案遷址建議的提案”。2007年6月1日,廈門更爆發了著名的“市民散步”事件。經歷數次溝通,2007年底,廈門市政府宣佈暫停工程。據稱,在廈門方面向陳由豪轉達省委決策時,陳“當場落淚”。

  沉寂一年多後,該專案落戶與廈門相隔近百公里的漳州古雷半島。2009年1月20日,翔鷺集團在古雷半島的PX和PTA兩個項目,正式獲得環保部批復。

  此次發生爆炸的,正是漳州古雷半島的PX專案。對此,有臺灣媒體稱,陳由豪“汙名留臺灣,污染進大陸”。

  此次爆炸,也不是漳州古雷PX項目的首次事故。2013年7月30日淩晨,古雷PX專案廠區發生爆炸,廠區內一條尚未投用的加氫裂化管線在充入氫氣測試壓力過程中發生焊縫開裂閃燃。據通報,這次事故無人員傷亡,無物料洩漏。

  臺灣難回,影響仍在

  陳由豪在大陸的生意越做做大,但臺灣方面並未放棄對他的追逃。陳也幾次喊話,表示只是在大陸“打工”,絕非“債留臺灣,錢進大陸”;並表示有意繳清欠稅,在繳稅期限前“清白返鄉”。但最終都不了了之。

  陳由豪在臺灣也依舊保持著某種程度的“影響力”。

  2006年,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發起“倒扁”運動。運動期間,民進黨立委王世堅召開記者會,指控施明德接受陳由豪饋贈豪宅。

  事後,施明德將王告上法院,法院審理後認定房屋是施明德自己所買,判處王世堅賠償、道歉。

  2011年1月15日施明德70歲生日,好友規劃在臺北101大樓86樓的餐廳為其慶生。雖然陳由豪未現場出席,他的名字,還是出現在生日籌備名單中。

  入籍大陸,在台訴訟也將到期

  由於東帝士集團財務危機爆發於2001年,根據臺灣相關法律,陳由豪犯案時的背信罪法定追訴時效為10年(2006年改為20年),法官審酌案發、通緝、起訴等不同時點後,認定部分案件的追訴效期只到2009年11月。其餘的部分,也將於2016年5月後失效。依據臺灣法律,屆時陳將不必再負刑責。

  因此,在2013年之前,臺灣方面數次向大陸表示,希望遣返陳由豪。

  到2013年4月,台法務部首次證實,陳由豪已持有大陸公民身份證。在兩岸司法互助協議中,有“己方人民不遣返”規定,因此未獲大陸同意。隨即,台內政部表示將登出其臺灣地區戶籍。

  有廈門台商指,陳由豪加入大陸籍,意味著陳已經把大陸視為事業中心。由於大陸不承認雙重國籍,該台商推測,陳由豪已放棄美國籍。事實上,美國近年在全球追稅,放棄美國籍的台商不在少數。

  也有消息稱,由於擔心被台方暗殺,即使在美國,陳由豪也是保鏢不離身。(綜合新華社、中國臺灣網、臺灣中央社等媒體報導)

 

[责任编辑: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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