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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价不会上涨 经典药可能重出江湖

2015-05-06
来源:新闻晨报

   取消政府定價,是否意味著藥價上漲?發改委的回應是:絕大部分藥品市場交易價格不會上漲。

 
  醫藥管理、產業領域的專家也持同樣觀點,復旦大學公共衛生學院院長陳文教授稱,至少短期內老百姓無需擔心藥品漲價,“以前政府定價定的是‘天花板’價,現在取消‘天花板’,對藥價整體來說不會有什么影響。”
 
  藥價漲還是跌

  絕大部分藥品不會漲價
 
  有人擔心,放開最高零售限價后,藥品價格會不會“突飛猛進”?在政策制訂者和相關專家眼里,答案是否定的。
 
  “藥品作為性命攸關的產品,其價格形成環節錯綜復雜。藥廠生產出藥品后,要想進入醫院銷售,需要翻過‘三座大山’:最高零售限價、招標價、醫保支付價。這次放開的只是最源頭的最高零售限價,其存在的意義本就流于形式,放開后不會對招標價和醫保支付價構成影響。”
 
  中國醫藥大學醫藥價格研究所所長常峰介紹,此前對于絕大部分的藥品,衛計委是通過招標來實現藥價控制的。而其中絕大部分,招標成交價格都在最高零售價之下。招標做了幾十年,有相當不錯的價格數據,未來招標也都會按照往年的數據來。另外,大部分醫保目錄的藥品競爭是比較充分的,有很多廠家在生產相同的藥,因此漲價的條件是不具備的,“打個比方,以前政府定價最高100元,中標是50元,現在把100元取消了會漲價嗎?漲不起來。”
 
  常峰認為發改委“取消絕大部分藥品政府定價”之后,國內藥價整體也不會有明顯變化。“即便有變化也是其他原因引起的,比如今年招標砍價的力度比以往要高,所以下降的可能性還比較大。”鑒于此,“囤藥”也是不明智之舉,“囤藥毫無必要,而且藥品是有保質期的。”  會否更多經典藥重出江湖
 
  更加促進醫生合理用藥
 
  發改委“取消藥品政府定價”后,一些耳熟能詳的經典藥有望“重出江湖”。陳文教授提出:“新政露面后,對于引入市場機制的方向更為明確。原先是通過政府定價管制來進行價格管理,現在更多的是醫療保險代表、攤保者,通過談判的方式或者醫療保險支付標準的方式,有更多的藥品供方和需方之間相互的作用。所以,對于原先一些價格低廉、市場供應不足的產品供給,是一個不錯的市場信號。”
 
  關于“經典藥”的絕跡與回歸,常輝又打了一個比方:一個病人到醫院檢查,本來拍一個X光就可以了。但單拍X光是虧本的,為了不虧,逼著醫院去做CT,做核磁共振。如果只許醫院照X光,是否合理呢?價格和成本倒掛,不合理。但如果允許X光價格提高,那醫院就不用再安排CT、核磁共振,患者總的檢查費用反而降低了。
 
  “此次的藥價改革里面也涉及了‘合理醫療’的部分。合理用藥包括三個方面:價格、用量、醫保支付水平,不能光盯著價格。”常輝說,他舉這個例子既說明了“合理用藥”的問題,也說明“經典藥”的問題。“取消絕大部分藥品政府定價后,經典藥重出江湖很有可能。”
 
  誰給藥價當守門員

  發改委依然有監管職能
 
  發改委取消最高限價,是否意味著今后藥品價格全由市場決定?誰給藥價當守門員?在專家看來,政府還是要進行管理,且管理得更加具體。只是可能將采取與以往不同的方式進行管理,該方式可稱為“醫保支付價格管理”,而管理的執行部門,可能并非發改委,而是由負責醫保管理的社會保障部門來執行。
 
  按照發改委此次推出的方案,藥品價格放開后,醫保藥品由醫保部門接手,其核心就是制定醫保支付價,醫院采購時可談判,給醫院降價動力;專利藥等競爭不充分的藥品則引入多方談判機制,以形成合理價格。業內人士解析:“通過醫保支付價、醫保談判來調節藥價,很多國家都在這樣做。即便是專利藥,廠家預測銷售量,國家核算成本后加上正常利潤,再計算價格,2、3年后再來根據實際銷售情況調整價格。還有分攤機制,保險機構和藥廠有談判,根據治療效果核算價格,都能起到一定的控費作用,即便獨家品種也沒問題。”
 
  取消政府定價不是一放了之,不等于放任不管。常峰表示,這次發改委只是放開了政府定價的職能,但發改委依然握有監管的職能。“發改委只是取消了最高限價,并沒有把所有藥品價格管理的職能都取消掉。即便是獨家藥品,即便發改委對其價格只是間接管控,一旦個別藥價發生異動,國家依然可以通過成本調查、企業約談等手段進行監管。”
 
  僅剩二十幾天如何定價

  期待細則盡快出臺再定
 
  6月1日開始,執行期僅剩下最后的二十幾天,廠家如何定藥價?昨天,記者采訪了多個滬上醫藥企業的負責人。
 
  取消最高零售價后,原來享受特殊待遇的單獨定價、優質優價的藥品會如何定價?滬上某大型中成藥生產企業負責人更關心獨家品種的藥品定價。昨天的通知明確,醫保基金支付的藥品,由醫保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擬定醫保藥品支付標準制定的程序、依據、方法等規則,探索建立通過制定醫保支付標準引導藥品價格合理形成的機制。而專利藥品、獨家生產藥品,建立公開透明、多方參與的談判機制形成價格。對于具體如何執行,業內人士普遍稱,還要待細則盡快出臺再定價格。
[责任编辑:邓煜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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