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警長涉嫌收受非法麻雀賭檔女負責人所提供的1000元、餅券及花旗參等利益,以包庇及向對方披露警隊掃蕩非法賭檔的機密資料。案件原定昨天開審。
涉收取千元及餅券花旗參
惟控方在庭上透露掌握新證據,指2人涉及更嚴重的控罪,故修訂較嚴重的控罪,并轉介案件至區域法院審訊。裁判官押后案件至本月21日等候轉介文件。
首被告警長賴×杰(46歲)被控公職人員行為不當及兩項公職人員收受利益的交替控罪,次被告歐×蘭(46歲)則被控兩項公職人員提供利益及串謀管理賭場罪,二人暫毋須答辯。控罪指,賴涉於2012年6月至2013年9月期間,收取歐提供的1000元,2張餅券及一包花旗參,以換取賴對其非法賭檔采取容忍態度,及預告警隊掃蕩行動的機密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