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如心生前曾为亚洲女首富。资料照
中新社报道称,香港终审法院18日驳回华懋慈善基金的上诉,维持该基金是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遗产的受托人地位。
香港高等法院原讼庭及上诉庭早前均裁定,华懋慈善基金祗是遗产的受托人,非受益人;认为龚如心是希望华懋以信托人的方式执行遗嘱内容,并非受赠有关遗产。
对此,华懋慈善基金不服上诉至终审法院,认为龚如心在2002年订立的遗嘱,列明将财产全部拨归基金;当时龚如心用的是简单句子,但用意明显是要基金成为遗产的受益人。
华懋慈基金裁定为受托人
但终审法院的判词指出,遗嘱整体文意使用的是指使性质的言语,遗嘱的条款也清晰显示,要为慈善目的订立一项信托。因此,终审法院裁定,基金将以受托人形式持有全部遗产,而非以无条件受赠形式接受有关遗产的任何部分。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早前表示,倘华懋慈善基金是龚如心遗产受益人,则一旦基金清盘或遭人追讨欠债,便可动用遗产还债;但若基金祗是受托人,便不能动用龚的遗产。
龚如心曾是亚洲女首富,於2007年4月逝世。她留下的遗产触发华懋慈善基金和商人陈振聪之间持续多年的“世纪争产案”,最终华懋慈善基金於2011年取得最终的胜诉。不过,对於遗产继承的方式,华懋慈善基金有不同看法,触发今次遗产受托人与受益人地位的上诉官司。
据香港传媒估计,龚如心的遗产有830亿港元。
至此,基金将来如何使用这笔巨额遗产,须受更大约束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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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女首富龚如心千亿遗产暗战
上世纪60年代初,龚如心与丈夫王德辉联手创办了华懋置业。从一开始经营西药、化工原料到代理世界知名品牌的新兴石油工业产品、农业产品等,最后转向地产界,到70年代,华懋集团已成为香港最大的私营地产商之一,此时龚如心还只是王德辉背后的女人。
命运的转折发生在1990年,在丈夫王德辉被第二次绑架失踪后,龚如心开始从幕后走到台前。从最初的遭到质疑,到将华懋集团发展成为香港最大的私营地产公司,龚如心终获认可。但与公公王廷歆的世纪遗产争夺案又让其在2002年身陷险境,直到2006年,案件出现逆转,龚如心“反败为胜”。
但仅仅一年后,2007年4月,龚如心在香港病逝,享年七十岁。身后留下上千亿遗产。
“其中最主要的部分,便是其与丈夫王德辉共同创办的华懋集团。目前华懋集团的总资产已经从7年前的600多亿,增加到如今的1000多亿,这几年,我们经营得还算不错。”4月26日,龚仁心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
作为龚如心的胞弟,原为私家医生的龚仁心在家姐逝世后,开始接管华懋基金和华懋集团。由于随之而来的遗产之争,法院也同时指定了临时遗产管理人。
但至于龚如心的遗产到底有多少,或许并不限于现有构成。2013年,龚如心生前好友、其士国际主席、TVB电视广播董事周亦卿代持安宁股份的案件爆发,本属于龚如心遗产的安宁股份9.69%的股权浮出水面。
华懋基金身份之辩
无论龚如心的遗产到底有多少,在龚仁心看来,按照龚如心2002年订立的遗嘱,均应全部拨归华懋基金。但如今看来,这注定要经历波折无数。
华懋基金系龚如心与丈夫1988年创立的公司制慈善基金,目前基金5位理事分别由龚仁心、龚中心及龚因心以及华懋老臣子梁荣江、陈鉴波担任。
首先是与香港商人、风水师陈振聪之间长达4年的遗产之争。2007年,龚如心病逝后,除华懋基金持有的遗嘱外,与龚如心生前交往甚密的陈突然声称自己是龚遗产的唯一受益人,并持一份2006年订立的遗嘱,与华懋基金对簿公堂。这场官司一直持续到2011年,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裁定陈振聪手中的遗嘱系伪造。
事情至此并未落幕。2012年5月,香港律政司以遗产守护人身份入禀法院,要求法庭解释遗嘱的条文,包括确认华懋基金为受益人还是信托人。2013年2月,香港高等法院做出华懋基金只是龚如心遗产的信托人,而非唯一受益人的裁定,华懋基金不服提起上诉。
“我们之所以争取遗产受益人的身份,是为了更好地执行我姐的遗嘱。”龚仁心说,龚如心的遗嘱主要有四条:一是全部遗产拨归华懋基金;二是希望交托华懋基金由联合国、中国和香港特区政府首脑组成的管理机构监管,并且设立中国的类似诺贝尔奖的具有世界性意义的奖金和基金;三是必须维护与扩大华懋集团和她与丈夫开创的所有事业,确保华懋不断壮大,并以其部分盈利将慈善事业不断发展达至永远;四是必须继续供养王氏家族的老一辈以及王氏后代深造等,还有给予华懋集团的同事及其子女以关怀和帮助。
龚仁心认为,上述遗嘱可以看出,龚如心强调的是遗产用于慈善事业,但并没有明确遗产的具体受益人,如果华懋基金仅是遗产的信托人,那么除了王氏家族相关成员外,华懋集团同事及子女,甚至世界上所有的有慈善需求的人,未来都有权利向法院申请华懋基金提供资助。华懋基金因此可能面临无尽的诉讼之中。因此,华懋基金主张是遗产的绝对受益人,由此可以更好地行使遗产的使用权。
显然,香港律政司担心的则是如果裁定巨额遗产系完全馈赠给华懋基金,基金可能对其随意运用。而遗嘱条文中使用的“必须”、“有责任”等字眼,显示龚如心要求基金听取她的指令行事。
对此,龚仁心表示,基金将绝对按照遗嘱使用遗产,并接受律政司监管。“在香港法律中,律政司本身就有监管慈善基金的职能。也可以按照遗嘱的要求,成立由政府高层组成的监管机构。”
按香港相关法律,对于4月11日高等法院驳回上诉的裁定,华懋基金若不满意可于28天内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龚仁心确认会上诉。
几近停滞的慈善
由于遗产案尚未落定,缺少慈善基金来源,因此,近几年,华懋基金的慈善事业也基本停滞。
龚如心生前热爱慈善,尤其是面向内地,据了解,其累计捐献给内地的教育、医疗和慈善事业的资金至少在10亿美元以上,知名项目包括在河南为艾滋致孤的孩子们兴建的“社工·如心家园”等。
“按照家姐的意愿,华懋基金未来的慈善事业也主要面向内地。”龚仁心说。
他还透露,在华懋基金无法行使慈善职责时,其亦曾向华懋集团申请每年拿出3亿来从事慈善,但其建议最终未能得到法院许可。原因是华懋集团的经营管理,尤其是对外投资,一直受到临时遗产管理人的监督,而管理人给法院的建议是每年1500万,最终法院接受了管理人的意见。
针对媒体关于华懋基金疏于照顾王氏家族的质疑,龚仁心亦表示很多情况是因为遗产管理人和法院方面影响了决策和执行效率。遗产管理人此前为德勤,2011年后为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此次内地之行,龚仁心去了河北沧州的建新集团,其对旗下化工、航空产业均表示感兴趣。他认为现在华懋集团的绝大部分业务是房地产,能够多方面经营会比较好一点。但龚仁心表示华懋集团目前还没有内地投资的相关计划。
“现在还不是适当的时候,他们不支持到内地投资。”龚仁心如此评价遗产管理人的态度。
其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强调,此行只是其个人兴趣,并不代表华懋集团。在他的预期中,如果目前在华懋集团董事会上提出与内地合作,很可能会遭到遗产管理人的反对。
据目前华懋集团在内地的投资主要还剩下两个项目,一个在厦门,一个在南海,均出现了问题。
“厦门的项目,是一些投资款没有收回,目前已经进入法律诉讼程序。南海的项目,主要是投资的合资公司存在隐瞒工程真实进展的问题。”龚仁心表示,由于这些投资非自己经手,对项目的详细情况不是很了解,但此次廉署调查应该与华懋集团这些在内地的部分投资有关。(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