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曾經是特首梁振英「頭號粉絲」的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因卷入串謀詐騙案后,涉向梁振英發電郵,要求對方與廉政專員白韞六「打招呼」,結果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案件昨在區域法院提訊。辯方申請將案由中文轉為英文聆訊,又表明劉將改聘洋人資深大狀出戰,但法官陳廣池反駁指案中證物文件全為中文,突改英文審訊,不但浪費公帑需時翻譯,更直指劉是否想將案件拖延至「2047」,拒絕辯方「轉英文台」的申請,將案押后至明年1月4日,預料審訊12天,陳官并定於10月19日作預審,下令案件以中文聆訊。
法官質疑欲拖延至2047
陳官昨向辯方資深大狀謝華淵連珠炮發,除了質疑劉夢熊是否將案拖延審訊,更指本案案情簡單,與劉早前面對的高院串謀詐騙案,簡直是「蚊與牛比」,以辯方資深大律師的資歷及經驗根本毋須將案件延至明年初才開審。
謝大狀強調劉無意把案件拖延至「2047」,主要原因是劉名下資產尚被凍結,辯方要待下月才向高院申請解凍,故此劉仍未籌得資金正式發出聘用書。陳官即反駁稱「這豈不是法庭要由被告牽着鼻子走」,法庭要等劉解凍資產、或籌夠資金打官司,之后才落實聘請哪一位資深大狀代辯、跟着又要開會商討案情,「分分鐘」案件要拖至「2047」才能夠開審。
辯方申轉英文聆訊被拒
謝大狀續強調,「我今天是義務性質代表劉夢熊出庭,劉打算改聘洋人資深大狀李定國(John Reading)出戰」,所以案件審訊需由中文轉為英文,事實上任何被告都有權利去挑選本身合適的辯護大狀。
陳官卻幽默地說,「義務即不收費啦,怪不得距(劉夢熊)甘鍾意你,我現在才知道有甘多資深大律師願意義務出戰。」陳官稱,基於公平原則,認為案件應盡快排期處理,法庭打算在本月下旬或至9月間審理本案。雖然被告有權自由選擇大狀,但法庭亦有權平衡各方,由於案中所有證人均為本地人,涉及證物文件屬中文,應以中文聆訊最恰當。
預計整個聆訊需時12天
謝華淵解釋,無論他及洋人資深大狀李定國檔期,最快要12月中后或明年初才有空檔,陳官又反擊指,「全港有100名資深大狀,難道只有你及李定國做到咩。」陳官下令案件繼續以中文聆訊,并定於明年1月4日開審。
控方昨天指證人名單將由19人增加至25人,增加6名證人包括1名筆迹專家及5名負責提供簽署樣本的人,控方案情需時4至5天,而劉出庭自辯需時5天,連同控辯雙方結案陳詞,預計整個聆訊需時12天。
控方25名證人名單中,并不包括主角梁振英及白韞六,由於涉案的電郵由主角身邊的人閱讀過,故控方會傳召特首辦人員出庭作供,包括特首私人秘書陳嘉信,特首辦行政主任姚一鳳,文書助理關海龍及私人秘書何少芳及特首高級私人助理李子華等。
現年66歲的劉夢熊被控一項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於2013年1月9日及10日,在香港藉着兩封分別致行政長官梁振英及廉政專員白韞六的電郵及信件,從而聲稱與梁振英過去有交往及聯絡,威脅恐嚇二人,企圖令他們終止廉署針對劉夢熊及其他人的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