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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连发重磅文章 将有新动作

2015-06-10
来源:人民日报

  中纪委又一次成为了媒体关注的焦点,不过这次不是因为拿下了哪个老虎,而是因为官网上的三篇文章。

  近日,中纪委网站“学思践悟”专栏连发重磅文章—— 《讲政治顾大局》 、 《突出执纪特色》 、《创新监督审查方式》,这三篇文章的题目虽然“有些平”,不够抢眼,但细细研读,内容却是分外重要,透露出的信号值得关注,在推动反腐从治标到治本转变的关键阶段,中纪委似乎又在酝酿新的大动作。

  信号一:强化约束,纪律检查机关绝不许成为“独立王国”

  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大,纪委一下成为了炙手可热的“权力部门”,现实中,有个别纪检干部在纪律审查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先斩后奏”、“搞倒逼”、“反管理”,把事儿办得差不多了,甚至已经是既成事实了,再往上一端。这使得一些人开始担心,纪委会不会变成一股不受约束的权力,成为“独立王国”?

  在《讲政治顾大局》一文中,中纪委对此表明了的态度:处置每个反映问题线索,审查每个违纪案件,都必须始终讲政治、顾大局。言下之意就是:纪律检查机关绝不许成为“独立王国”

  如何做到讲政治、顾大局?中纪委从强化自我约束入手,划出了三个底线:

  第一: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文章指出,纪律审查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这是我们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根本保证。中央纪委和各级纪委在党中央和同级党委、上级纪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违纪违法干部的审查都是经中央和同级党委批准进行的,历来如此。所以,这根弦任何时候、任何人都不允许松。

  第二:纪律审查要服务于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这一目标任务。文章强调,当前,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完全遏制,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判断没有过时。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是中央确定的政治任务,是形势所迫,必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所以,对纪律检查机关来说,这个大局任何时候都要顾好,单搞一套同样决不允许。

  第三:管纪律的要做守纪律、守规矩的表率。文章称,反腐败工作高度敏感,无论对哪个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进行审查,必须把规矩进一步明确起来,加强请示报告。这不是一般的工作程序问题,而是政治立场、政治纪律问题。中纪委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在纪律审查工作中,不仅要报告结果,也要报告过程,这样才能有“领”有“导”,才真正叫领导。可以预见,中纪委对于请示报告的管理将更严格,这将从根本上杜绝“独立王国”产生的可能。

  信号二:不做党内的“公检法”,回归执纪主业,不一味追求办大案

  长期以来,群众对纪委的理解有着这样的误区:一提到纪委,就联想到“查案”、“抓人”,“打虎”;评价纪检干部,主要看“办案能力强弱”。其实,办案只是纪委职能的一部分。

  是什么导致了群众的误解?中纪委《突出执纪特色》一文指出:“有的纪委领导把法律当成纪律审查的尺子,只重视查办能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同时指出,纪委有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的倾向,甚至有的人对领导干部的“小问题”视而不见,总是先等等、再看看,“养大了”再办,一处理就“算总账”。

  多抓几个老虎,办案干部的确成绩斐然。但话说回来,那些从纪律缝隙中溜走的“苍蝇”怎么办?他们有朝一日长成猛虎,谁来负责?哪个违法的不是从违纪开始的?

  这一点中纪委再清楚不过,并在文章中罕见地使用了“双刃剑”的提法:“对每个违纪违法干部的惩处,给他本人带来的损害远没有对党组织的损害大。”

  回归执纪主业,无疑是中纪委做出的准确决策。用王岐山的话说,纪委要做“啄木鸟”——惩与治结合,惩最终还是为了治。在官员没有问题时,通过谈话、民主生活会等方式防患于未然;当官员有腐败苗头时,及时报告、劝诫,抓早抓小,救人于悬崖之前;遇到无可救药的“烂树”,与检察机关强强联合,分段作业,各司其职,只有这样才能取得实效。

  从提法的变化中,就已能看到纪委的动作:十八大后,中纪委把“办案”改叫“纪律审查”,把“案件室”改称“纪检监察室”,把“案件线索”规范为“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

  相信,随着纪委进一步明确自身定位,纪委与检察机关的各自职能将被进一步厘清。不单检察机关能获得更多办案余地,纪委也会有更多精力做好监督执纪工作,整个反腐进程将持续、稳健地朝法治化方向前进。

  信号三:进一步完善反腐机制,改变“贪大求全”,查案讲方法讲效率

  在《创新监督审查方式》一文中,中纪委对当前的纪检办案模式做了深度思考,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反腐机制的新思路。

  一是办案不再“贪大求全”,而是“快查快结、快进快出”。

  中纪委在文章中批评了过去查办案件时的不良倾向:“贪大求全”,总想着务求完美、“吃干榨尽”,直接把人送上法庭;非得把违纪和违法的所有问题都查清楚,结果是旷日持久、一拖再拖,大大增加了管理成本和风险隐患。针对这些情况,中纪委开出的“药方”是: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缩短时间。

  二是执纪不再“抓大放小”,而是“有病就治、抓早抓小”。

  “老虎”怎么长大的?事实证明,很多是一路腐败、一路带病提拔过来的。如果纪委对待干部“平时不脸红”,到了关键时刻,往往“脸红”也晚了。中纪委指出,只有发现线索及时追踪,有了反映及时提醒,对一些蛛丝马迹也不忽略,才能避免问题小变大、单变双,变成违法犯罪问题。

  具体怎么做,中纪委给出了“多种选择”:听到问题反映,快速找本人核实,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有问题反映的领导干部,通过谈话形成完整的廉洁档案;对主动交待问题者,从轻处理;辖区问题严重的,问责领导……

  此外,纪委也在不断探索中寻找其他创新的可能。将反映的问题上民主生活会展开有针对性讨论,是一种创新;探索运用党纪处分、降级等组织处理,形成社会警示效果,也是创新。相信,随着反腐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的目标将更加可期

[责任编辑:徐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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