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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登記:一場萬眾期待的司改大考

2015-06-16
来源:新华网

  新華網北京6月16日電 變立案審查為立案登記,“兩字之差”讓全國法院在一月間經歷了一場“最堅決、最徹底”的改革。

  “信訪少了,信法多了”,改革一個月來,全國各地的法官們海量接案,數十萬當事人拿到了《案件受理通知單》。行政案件的成倍激增在彰顯司法體制改革決心的同時,也讓依法治國的信念深入人心。

  改革有哪些突出變化?百姓得到了哪些實惠?法院如何應對“案少人多”難題?……面對輿論聚焦的諸多熱點,新華社記者在多地展開了實地調研。

  改革滿月記:“法官海量接案、百姓齊齊點贊”

  變審查為登記,書面補證,先立案、后繳費……5月1日,《關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在全國法院正式實施。“這是我國法院最堅決、最徹底的一次改革。”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甘雯這樣評價5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立案登記制改革。

  5月4日9時,立案登記制實施的首個工作日,北京鵬凱律師事務所律師孫磊到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立案大廳立案。

  取號、排隊、導訴咨詢、窗口辦理、立案完畢,整個流程走下來,孫磊看了一下手表,從進門到出門,才用了22分鐘。與此前少則2小時多則半天相比,速度大大提高。

  改變的除了效率,還有服務。

  6月8日14時,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廣汽匯理汽車金融有限公司訴訟專員小嚴從立案窗口法官手里接過一張《一次性補正告知書》,上面詳細列明立案還欠缺哪些材料。

  “以前來立案少說也得跑3趟,現在差什么材料,法院會一次性書面告知。”細數著書面補證單列出的事項,小嚴心里“有數了”。“一切順利的話,只要再來一次,案子就能立上了。”

  “暢通訴訟渠道,保證百姓訴權。立案登記制將改變過去‘信訪不信法’的觀念,將更多的社會矛盾納入法治渠道解決,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意義重大。”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副院長吳裕華說。

  6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曬出立案登記制改革首月“成績單”:全國法院共登記立案113。27萬件,同比增長近三成,當場登記立案率達90%。江蘇、浙江、山東法院的登記立案數量均超過8萬件,北京、河北等9個地區立案數量均超過4萬件。北京、河北、河南、遼寧等地的立案數量增幅均超過四成。

  5月12日13時,還不到下午上班時間,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二庭庭長李有光辦公室的桌上就已經堆滿了上午受理的案件材料,李有光正在將同類、關聯案件加以歸類。

  “今天一上午送來的案子就有160多件。現在庭里每個法官受理的未結案件平均在320件左右。”李有光說,立案登記制實行一周,民二庭受案量同比增加160%,預計全年受案數量將突破1。5萬件。

  材料核對,電腦錄入案由、原被告信息,增發《案件受理通知書》、《接受材料清單》……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專職立案員孫婧萌每接待一個案子,上面的流程就都要走一遍。遇到材料不全的,還要填寫發放《一次性補正告知書》。碰上當事人不了解法律規定的,還要做好解釋說明工作。

  “最多時一天要立一百二三十件案子,忙起來想喝口水都顧不上。”孫婧萌說。

  行政案件成倍激增:讓“信法不信訪”成為常態

2015年5月4日,一名當事人在重慶云陽法院立案窗口與工作人員交流,遞交訴訟材料申請辦理立案手續。新華社發(饒國君 攝)

  “幾個月前,四川省瀘州市的幾個村民還在為狀告當地國土資源局不作為四處‘討說法’,立案登記制實施后,村民們已經順利拿到了《案件受理通知單》。”北京市藍鵬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龐理鵬說,這只是立案登記制實施后,他從全國各地接到的數十件行政訴訟案之一。原本“信訪不信法”的當事人,最終決定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

  最高人民法院數據顯示,5月份各地增幅最大的立案數量為行政案件,即俗稱的“民告官”案件,全國法院同比增幅達到221%。其中天津法院同比增長752。40%,山西法院同比增長480。85%,上海法院同比增長475.86%。

  少則4倍,多逾7倍的案件“激增”背后,是立案登記制和新《行政訴訟法》實施“雙重效應”的結果。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陳衛東解釋說,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制、“紅頭文件”一并審查、案件受理范圍從原來的8大類拓展至12大類……新法可訴范圍的加大和立案門檻的降低,成為案件數量增長的重要因素。

  “民告官”取證難怎么辦?可以與“一把手”對簿公堂。

  “去法院起訴,需要當事人拿出證據。但有的證據在行政機關手里,他們不給,老百姓也就沒法起訴。”從業20多年的律師馬天岳說,以房屋拆遷為例,立案登記制實施前,老百姓起訴到法院,法院還要找政府了解情況。幾天過去,房子被拆了可能案子還沒立上。立案登記制實施后,“先拆后訴”的現象將成為歷史。

  “如果你把證據故意捂在被窩里,無論你是市長還是局長都有可能站上被告席。”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陳衛東說,立案登記制改革對行政機關首長出庭應訴制度也起到了積極作用。一方面,“一把手”能夠將政府制定政策初衷在法庭上向民眾更好地解釋和說明;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行政機關更好地審視自身行為是否合法合規。

  立案登記制改革無形中賦予了法院更多的社會治理與監督職能。過去基層單位用“紅頭文件”堵住了很多問題,甚至為行政機關違法違規施政做背書,而新的《行政訴訟法》及司法解釋明確,法院可以對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一并進行審查。“這不僅對法官素質提出了更高要求,也意味著‘紅頭文件’不能再‘有權任性’。”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庭負責人陳良剛說。

  直面“案多人少”: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力量

  “案子多了好幾倍,法官還是這些人。”除了立案數量倍增,審判難度也在不斷加大,本來就面臨“案多人少”困難的法院壓力驟增。

  “各級法院已經建立起一整套制度保障,密切關注并及時解決實施過程中出現的任何問題,同時強化人員責任意識。”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甘雯說。自5月份起,全國各級法院正在調動一切力量應對這一場司改大考。

  在安徽,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要求全市兩級法院所有具有審判資格的人員,無論是院領導還是綜合保障部門人員,均參與審理案件。同時,針對大標、疑難復雜案件,組成專門合議庭,審判長由院、庭長擔任。以減輕一線法官的審判壓力,提高疑難復雜案件的審理水平。

  在北京,我國首批跨行政區劃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進一步推動審判工作規范化和標準化,將案件進入業務庭的流程分解成10個環節。庭長、法官、法官助理及書記員每一個工作角色都明確各自職責和業務流程,通過流水線作業顯著提高了審判效率。

  在上海,徐匯區人民法院建立訴調中心,引入行政調解、行業調解、人民調解以及其他的仲裁復議等糾紛解決機制。該院50%以上的簡易民商事案件在訴調中心就得到解決。同時,著重實現案件的繁簡分流,讓法官辦精品案,簡單案件通過速裁程序解決。

  訴訟頻遭惡用:讓“嚴格守法”為“合理用法”護航

2015年1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法官宣誓。新華社記者潘昱龍攝

  立案的門檻降低了,虛假訴訟和濫用訴權的現象逐步顯現。日前,上海浦東新區法院接到一起訴訟,當事人起訴演員趙薇“在電視中瞪他”,要求法院予以登記立案,引起輿論熱議。

  上海浦東新區法院的遭遇并非個案。在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立案庭,有的當事人退休后覺得單位給自己的級別待遇太低,想起訴單位;還有的當事人享受了福利分房、貨幣分房,但沒有以前的老同事分得好,也想用打官司解決問題。

  全民法律意識增強是進步,但拿起法律武器維權的前提是“嚴格守法”。甘雯表示,最高法此前預測到推行立案登記制改革中可能出現的虛假訴訟、惡意訴訟、濫用訴訟等問題,在現有法律制裁基礎上,相關部門也在研究如何加大對類似問題的懲治力度。

  為減少當事人濫用訴權等問題的發生,各地法院也在積極探索。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實施“誠信訴訟承諾書”制度。當事人或者律師簽署承諾書,承諾所提交的相關信息真實、杜絕在審判活動中濫用訴權以及虛假陳述等內容,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還有一些法院嘗試發揮信息共享和風險提示功能,對于虛假訴訟嫌疑但尚無法確認的案件,在立案庭移交給審判庭時,通過隨卷附告知書的形式提示審判法官,最大限度降低惡意訴訟對司法資源的浪費。

  天河區人民法院則創新性地運用“手機輕應用”的形式,通過制作“一圖讀懂立案登記”,讓百姓能夠通過手機輕松了解到“什么官司可以打、什么不該打”等問題,從而在源頭上解答了公眾對于立案登記的疑惑,同時通過嚴謹的訴訟流程演示,讓民眾更加直觀地感受到“法律并非兒戲”。

  “我國社會目前面臨的誠信危機,如何防范虛假訴訟,是落實立案登記制必須考慮的問題之一。”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王亞新認為,濫用訴權行為,不僅浪費國家有限的司法資源,而且損害司法權威;不僅侵犯其他公民權益,而且動搖整個社會的誠信基礎,嚴重破壞國家法治秩序。

  王亞新等專家一致認為,對于這些濫用訴權的行為,需要加大懲治力度,依照情節輕重,根據法律規定分別追究民事、行政和刑事責任,從而通過制度設計營造法制管理的社會環境。(記者:熊琳、魏驊、詹婷婷 參與采寫:羅沙、魯暢、毛一竹、黃安琪)

 

[责任编辑: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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