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chWeb報道】6月16日消息,據臺灣《旺報》英文版報道,騰訊在臺子公司將面臨臺灣“經濟部投審會”(以下簡稱“投審會”)的審查,以查核其從事業務是否在核準范圍,若違規輕則將依法處理,重則將要求從臺灣撤資。
投審會在6月8日表示,騰訊在臺子公司以陸資身份登記,但其核準業務并未覆蓋即時聊天應用微信,如果該聊天應用從事一些商業活動未經批準,該公司將面臨處罰甚至將被驅逐出臺灣。
此前,阿里巴巴和淘寶網曾被認為隱瞞陸資身份而遭開罰及要求撤資。6月8日,臺灣“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還邀請“經濟部”、“陸委會”、“國安局”等相關部門就陸資在臺投資現況作了項目報告。
“立委”邱議瑩提出質疑:微信在臺用戶超過600萬,且屬于大陸企業,在臺灣當局對微信不熟悉的情況之下,信息安全保護顯然有問題。
“投審會執行秘書”張銘斌事后表示,騰訊在臺子公司港商中霸,2012年6月向“投審會”申請。騰訊雖在香港上市,且其持股以外資居多,但與阿里巴巴狀況相似,陸資具有控股能力,因此可確定屬于陸資。而騰訊在入臺當初核準業務時未提到微信業務,“投審會”對這部分存有疑慮,需要再做查核。
張銘斌表示,“投審會”將確認港商中霸從事業務是否在核準范圍內,若有違規會依法處理。
按照相關規定,將處以12萬元新臺幣(合人民幣2.4萬元)以上60萬元新臺幣(約合人民幣12萬)以下罰款。最嚴重會要求限期撤回投資。他也強調,是否處分仍要視之后的查核結果而定。
阿里巴巴在今年5月,以陸資身份重新申請設立臺灣子公司,但“投審會”日前要求補充文件。張銘斌表示,目前阿里巴巴文件尚未補齊,對于同樣遭要求撤資的淘寶網,他表示未來有新的投資也可重新申請,但是否核準仍要通過相關的規定辦理。
阿里巴巴因此已經被罰款12萬新臺幣(合3900美元),考慮到阿里巴巴的公司規模,這筆罰款被抱怨少的過于可憐。不過投審會表示,臺灣是全球首個對阿里巴巴進行處罰的地區,將其驅逐除臺灣已經對該公司的運營造成影響。
投審會表示,自2009年9月臺灣接受內地投資申請依賴,該委員會對內地投資處罰共計15個案例,罰金總數達186萬新臺幣(約合6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