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讯】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在考虑过四个公务员中央评议会的职方就政府提出的公务员薪酬调整方案的回应后,决定了公务员的薪酬调整方案,即高层及首长级的公务员加薪3.96%,中层及低层公务员加薪4.62%·有关调整稍后需经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的批准,调整追溯至本年4月1日起生效。
据最新的加薪方案,高层薪金级别及首长级的公务员加薪幅度为3.96%,相等於高层薪金级别的薪酬趋势净指标(3.46%)加0.5%;中层薪金级别的公务员加薪幅度为4.62%,相等於中层薪金级别的薪酬趋势净指标(4.12%)加0.5%;及低层薪金级别的公务员,加薪幅度为4.62%,相等於中层薪金级别的薪酬调整幅度。公务员事务局发言人说,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就2015至16年度公务员薪酬调整所作的决定,完全符合既定的机制。
在作出这个薪酬调整决定时,已充分考虑到公务员薪酬调整机制下的全部6项相关因素,即:从薪酬趋势调查得出的薪酬趋势净指标;香港经济状况;生活费用的变动;政府的财政状况;职方对薪酬调整的要求;以及公务员士气。特区政府稍后会寻求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