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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供应安全保障再设岗

2015-06-25
来源:北京商报

   近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發布《中藥方劑編碼規則及編碼》、《中藥編碼規則及編碼》、《中藥在供應鏈管理中的編碼與表示》等系列中醫藥國家標準。將于2015年12月1日正式實施。

 
  業內認為,盡快推出中醫藥編碼系統,使復雜的中藥達到物、名、碼相統一,便于中藥的生產、采購、貿易和品質等方面的鑒別。根據編碼,醫院、藥店、患者都能了解中藥的產地、色澤、規格、儲存、保管等相關信息,從而識別中藥質量。
 
  “但這肯定要增加成本,真正執行只能強制性。”采訪中有中藥生產企業人士直言。廠家認為,編碼難度大,實際操作中如何界定產地標準也是問題,比如編碼與實物是否相符等,如何破解需要考量。
 
  也有不少企業人士表現出對編碼推行的期待。一方面,在區域和全國范圍內推行規范編碼,可以快速進行數據采集和分析,打破區域壁壘,為企業跨區域經營提供便利。另一方面,中藥飲片的標準化,有利于飲片在電子商務中的應用。
 
  “惟一的編碼對應惟一的中藥飲片,比如將數字的編碼信息進一步簡化為二維碼,消費者在購買中藥飲片時,只需輕松‘掃一掃’,就知道自己購買的中藥產自哪里、規格怎樣、如何炮制等,一目了然。”國藥集團一致藥業一位管理人員表示。
 
  公開資料顯示,《中藥編碼規則及編碼》依據《中國藥典》和地方藥品標準規定的品種和規格,分別對中藥材1219種、中藥飲片1603味、中藥配方顆粒1364味、中藥超微飲片1337味、中藥超微配方顆粒1337味等進行了分類與編碼。
 
  《中藥在供應鏈管理中的編碼與表示》則構建了中藥質量溯源體系。規定了中藥產品貿易項目、產地、單位、等級、生產日期、批次號、系列號、數量等產品標識內容信息的編碼與表示。
 
  地區實踐上,除成都在2010年編制《中藥材商品分類標準》草案外,中藥編碼已有較為成熟的“深圳經驗”。
 
  深圳市中醫藥企業標準聯盟有關負責人以麻黃舉例,中醫臨床運用中,有麻黃和麻黃根之分,二者不可混用。在沒有對麻黃進行標準化前,中藥處方中的麻黃既可能指根(切片處理),也可能指莖(切段處理)。到底是哪種,如果不特別說明,很難弄清。又比如,山藥實現編碼后,將在產地上標注,例如01代表河南,02代表河北,03代表山西等。
[责任编辑:邓煜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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