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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1195億 中電投下屬131項目違規

2015-06-29
来源:每日經濟新聞網

  ◎每經記者 師燁東

  昨日,審計署在官方網站公布了針對14家央企2013年的審計報告,能源企業占據了“半壁江山”。

  審計署的報告顯示,這14家企業存在虛報業績、招標違規、公款消費等多方面問題,涉及金額從數百萬元到上千億元不等。其中,2008年至2013年,中國電力投資集團下屬公司共有131個投資項目在手續不齊的情況下開工建設或未經環保驗收違規投產,累計投資金額1195.79億元。

  有業內分析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從審計署公布的報告來看,由于能源領域企業市場化程度較低,因此出現的問題較為嚴重。

  14家央企存五大共性問題

  昨日,審計署公布了對14家央企的財務收支審計結果,這14家企業分別為: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國家電網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華電集團公司、中國國電集團公司、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中國第二重型機械集團公司、中國遠洋運輸(集團)總公司、中國航空集團公司、中糧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

  審計署審計發現,14家企業2013年收入、利潤和資產不實金額分別為297.65億元、193.57億元和42.91億元,還存在超標準配置公務車、在工資總額之外發放薪酬福利等問題金額8.57億元;13家企業物資采購和工程建設中未執行招投標規定,涉及金額1598億元。記者梳理發現,被審計央企存在財務收支少計多計、項目未按規定招投標、違反廉潔從業等五大共性問題的同時,14份審計報告顯示,還存在從利用內幕消息炒股獲益到高管人員違反內部規定超標準乘坐飛機頭等艙等“個性”問題。

  審計報告顯示,一些國有企業領導通過掌控國有資源儲量、建設發展規劃、證券市場交易等未披露信息,以及設定相關交易準入標準等不當獲利,審計發現此類問題涉嫌個人非法牟利50多億元。一些人員的親友還“迂回”獲取內幕信息牟利,如南方電網原副總經理肖鵬的親屬涉嫌利用多家電力供應商的內幕信息炒股,連續8年無一虧損、年均收益率近50%。

  中電投下屬131項目違規

  對于2008年至2013年,中電投集團下屬公司共有131個投資項目在手續不齊的情況下開工建設或未經環保驗收違規投產,累計投資金額1195.79億元。廈門大學能源經濟協同創新中心主任林伯強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雖然中電投在項目中違規項目多且金額巨大,但這對于能源企業來說并不稀奇。由于國家對能源項目審批較慢,此前不少企業都會在項目沒有拿到批文的情況先行實施項目。

  中國企業投資協會金融委員會副秘書長韓曉平認為,中電投項目違規開工建設的問題不僅是企業自身的問題,包括審批程序繁瑣、地方政府急于求成等方面也都是造成違規的原因,而未來國家也需要在項目的審批上進行改革。

  除了項目違規開建等情況,2007年至2013年,中電投下屬成套公司等21家單位在工程項目管理和物資采購方面,存在未進行公開招標、把關不嚴使投標公司串通投標和直接定向采購等問題,共涉及合同金額199.39億元,其中2013年37.7億元。

  2008年至2010年,中電投下屬金元集團和成套公司購買單價500元以上的高檔酒,金額合計達到了1753.66萬元,即該兩家公司平均每年僅高檔酒便消費584萬元,平均每天消費500元以上高檔酒1.6萬元。“在能源與電力領域,由于市場化程度較低,企業掌握了較多的權力與資源。這兩個領域的項目往往涉及資金眾多,因此容易造成腐敗與資金問題。”韓曉平表示。

  林伯強認為,未來不僅在能源企業的項目審批與建設上,在整個央企的監管上,都或將逐漸趨緊。

  審計報告折射14家央企五大共性問題

  問題一:財務收支少計多計

  審計發現,部分央企存在未按規定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未及時或提前確認收入、部分資金未納入財務統一核算、違規發放獎金補貼等財務問題。被審計的14家企業2013年收入、利潤和資產不實金額分別為297.65億元、193.57億元和42.91億元。如:

  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09年至2014年,神華集團及下屬神寧集團等28家單位提前確認銷售收入、違規發放獎金補貼、未按規定編制合并財務報表等,導致6年間多計利潤11.30億元。

  問題二:政策決策執行存偏差

  審計發現,部分央企執行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宏觀政策有偏差,違規建設辦公用房,違規批準所屬單位進行項目投資,違規提供擔保、借款等,對國有權益造成較大損害。如:

  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2010年至2013年,中電投集團托管的石家莊東方熱電集團有限公司違規投資房地產,下屬中電投財務有限公司等2家單位違規為其提供擔保和借款,涉及金額12.6億元。

  問題三:項目未按規定招投標

  審計發現,部分央企內控制度不完善、內部管理比較薄弱,在采購、建設工程等項目的招投標過程中,未做到公開,或違反招投標規定,涉及金額較大。如:

  中國第二重型機械集團公司:2009年至2013年,下屬二重重裝未嚴格執行公司招投標、比價采購管理辦法的規定,未對單筆采購金額5萬元以上的11593個合同進行招標,涉及金額129.49億元。

  問題四:內部管理混亂

  審計發現,一些企業財務和內部管理存在薄弱環節,存在土地長期閑置、審核不嚴多支付工程款、損失浪費等諸多問題。如:

  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2012年至2013年,由于下屬河南分公司、漯河直屬庫等單位管控不到位,存儲在承儲庫點的糧食發生短庫、質價不符等問題,造成損失7.85億元。

  問題五:違反廉潔從業

  審計結果顯示,被審計央企普遍存在違反廉潔從業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一些企業甚至在重點業務領域存在采取關聯交易等方式向特定關系人輸送利益、貪污受賄和高買低賣等嚴重問題。如:

  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2013年三峽集團總部9名高管人員在國資委核定的年度薪酬方案之外,違規領取購物卡32.04萬元。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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