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25

國務院發文:降低創新互聯網企業上市准入門檻

2015-07-06
来源:证券日报

  《證券日報》記者獲悉,《國務院關於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日前發布。《指導意見》提出,降低創新型、成長型互聯網企業的上市准入門檻,結合《證券法》修訂和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支持處於特定成長階段、發展前景好但尚未盈利的互聯網企業在創業板上市。

  《指導意見》同時提出,到2018年,實現互聯網與經濟社會各領域的融合發展進一步深化,基於互聯網的新業態成為新的經濟增長動力,互聯網支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作用進一步增強,互聯網成為提供公共服務的重要手段,網絡經濟與實體經濟協同互動的發展格局基本形成。到2025年,網絡化、智能化、服務化、協同化的“互聯網+”產業生態體系基本完善,“互聯網+”新經濟形態初步形成,“互聯網+”成為經濟社會創新發展的重要驅動力量。

  同時,《指導意見》提出了“互聯網+”創業創新、“互聯網+”協同制造、“互聯網+”普惠金融等11項重點行動。

  《指導意見》要求,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全面提升互聯網金融服務能力和普惠水平,鼓勵互聯網與銀行、證券、保險、基金的融合創新,為大眾提供豐富、安全、便捷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更好滿足不同層次實體經濟的投融資需求,培育一批具有行業影響力的互聯網金融創新型企業。這項工作由“一行三會”以及國家發改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網信辦等部門負責。

  具體看,包括支持銀行、證券、保險企業穩妥實施系統架構轉型,鼓勵探索利用雲服務平台開展金融核心業務,提供基於金融雲服務平台的信用、認證、接口等公共服務。支持金融機構和互聯網企業依法合規開展網絡借貸、網絡證券、網絡保險、互聯網基金銷售等業務。積極拓展互聯網金融服務創新的深度和廣度。鼓勵互聯網企業依法合規提供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更好滿足中小微企業、創新型企業和個人的投融資需求。規范發展網絡借貸和互聯網消費信貸業務,探索互聯網金融服務創新。積極引導風險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和產業投資基金投資於互聯網金融企業。

  《指導意見》同時提出,要完善融資服務。積極發揮天使投資、風險投資基金等對“互聯網+”的投資引領作用。開展股權眾籌等互聯網金融創新試點,支持小微企業發展。支持國家出資設立的有關基金投向“互聯網+”,鼓勵社會資本加大對相關創新型企業的投資。積極發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信用保險保單融資增信等服務,鼓勵通過債券融資方式支持“互聯網+”發展,支持符合條件的“互聯網+”企業發行公司債券。開展產融結合創新試點,探索股權和債權相結合的融資服務。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信貸產品與金融服務,加大貸款投放力度。鼓勵開發性金融機構為“互聯網+”重點項目建設提供有效融資支持。

[责任编辑:朱剑明]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