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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秘密歸還中國4件純金文物 價值百萬歐元

2015-07-08
来源:环球网

被歸還文物和此前所藏的博物館。

  【環球網報道 記者 聶魯彬】中國向英法等國通過外交渠道追索文物的努力近期接連取得收效。據英國《每日電訊報》7月6日報道,法國已低調向中國歸還4件遭劫掠的純金文物。近期,中國已加強了追索非法流失文物的力度。

  此次歸還的4件猛禽金首價值100萬歐元(約合人民幣685萬元)。據稱,此次歸還行動成為了法國的一次“外交噩夢”,因為在理論上,已被捐贈給法國博物館的物品是不可撤回的。

  報道稱,擁有古琦、圣羅蘭等一系列品牌的法國著名奢侈品大亨皮諾特于2000年向巴黎吉美博物館捐贈了這些公元前7世紀的作品,作為對時任總統希拉克展示友好的姿態。

  然而,隨后消息曝出,這些文物是1992年中國甘肅省周朝貴族墓葬遭盜挖時流失的文物。中國方面表示,這是90年代中期盜墓潮導致的大批流失文物的一部分。

  據報道,中國政府大約10年前通過一名法國專家對這些盜墓所得文物發出追索申訴,但未能獲得相應,但仍繼續通過外交渠道開展追索努力。

  最終,根據法國《藝術報》的消息,皮諾特于今年4月將4件猛禽金首移交給位于巴黎的中國駐法大使館,并沒有索要任何補償。與此同時,從同一倒賣者手中購得另外28件文物的法國收藏家克里斯蒂安?戴迪耶于5月15日交還了這些文物,時間正好與法國外長法比尤斯訪華的時間吻合。

  此次歸還決定令法國面臨頭疼的外交難題,因為在理論上已贈予博物館的禮物是無法撤回的。最終,法國文化部“回溯撤銷”了對博物館的贈予行為,將這些文物返還給捐贈者,并按照中國的要求,由捐贈者將這些文物歸還中國。

  當下,中國正大力開展非法流失文物的追索工作,一方面公開敦促海外拍賣公司取消售賣爭議物品,或通過國有企業贖買。特別是對于第二次鴉片戰爭末期,英法聯軍進入北京后通過對圓明園等地實施大規模劫掠所得的文物,更是中國文物追索的重點。

  事實+

  我國文物是如何外流的

  從1840年鴉片戰爭至今,中國文物共有四次外流浪潮。

  第一次文物流失浪潮是清末民初時期。此時中國文物被列強大量搶奪與分食,直到溥儀被逐出皇宮,仍有太監又偷又買。第二次浪潮是二戰日本侵華時期,這是中國文物大量外流的高峰期。日本士兵把被盜文物拿到手后,通常集中起來用輪船運往日本。當時文物盜掘成風,在安陽,外國的古董商成天蹲在那里等著老百姓去挖商代的青銅器,而帶回到美國后,一件青銅器能賣好幾十萬美金。

  第三次浪潮是建國后至改革開放之前。當時政策規定乾隆以前不能出口,可乾隆以后卻允許大量出口。嘉慶、道光時期的很多官窯瓷器、書畫以極便宜的價格流失海外。第四次浪潮是改革開放之后。此時,香港成了文物走私的集散地和中轉站,內地的文物到了香港,隨后流散到了美國、中國臺灣、日本、東南亞,最遠甚至流失到了挪威、丹麥等國。

  跨國追索困難何在

  跨國追索文物的方式,主要有依法索回、國家購買、民間購買和捐贈等。依法追索是目前最為合理的文物回歸方式。但由于國際公約的約束力和溯及力有限,依法追索難度依然較大。聯合國教科文組織1990年通過的“國際公約”,溯及力和約束力非常有限。一是追溯期限有相應限制,流失時間超過期限就不受公約保護;二是公約并不對所有國家有約束力,必須是兩個認可公約的國家簽署協議才生效。一些西方國家不加入該公約,就有借口不歸還其在殖民時期掠奪的各國文物。

  此外,界定流失海外文物的“合法”與“非法”的標準始終非常模糊,邊界也不清晰。很多被劫掠的文物,幾經轉手,新的持有者可能通過合法途徑獲得,就不能作為贓物進行追討。(騰訊新聞綜合參考消息、新京報等報道)

 

[责任编辑: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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