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林與“國家安全部人員”李國其簽訂的“合同”。
王林與黃鈺剛的合影。資料圖 A18—A19版攝影(除署名外)/新京報記者 周青樹
案發前,黃鈺剛的辦公室。
■ 核心提示
鄒勇被殺,王林被抓,這對昔日師徒的恩怨,以一種更為極端的方式,卷進了輿論漩渦。
事情遠不止那么簡單,“鄒勇案”的背後,還牽出一起黃鈺剛、劉鋒等至少6人涉嫌詐騙王林的案中案。
從“形同父子”,到“因經濟糾紛決裂”,上升為暴力沖突,最後到“互稱要搞死對方”。
“眼中釘”不除,對彼此來說都是心腹之患。
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王林與黃鈺剛在此背景下結識,黃先後向王林介紹陳志軍、李國其、林建仁、劉鋒等人。他們自稱總參情報部、國家安全部、中紀委領導秘書等國家重要機關工作人員,以“將鄒勇判刑”等名義,先後從王林處獲得950萬元。
曾給人算過命、自稱會特異功能的大師王林破財了,他相信這條“上層通道”能幫他搞定鄒勇。本想用驅虎吞狼之計的王林,遭遇了“計中計”。
7月25日,王林妻子張七鳳向萍鄉市公安局及深圳市公安局提起刑事報案,控告黃鈺剛等人詐騙。
“大師”與“能人”的飯局
“大師”王林相信,黃鈺剛能幫他去除心頭大患。
據王林家人的報案材料,2014年7月6日,王林與幾個朋友在深圳市龍崗區一家會所吃飯,他稱遭到鄒勇及媒體誣陷,“要給自己平反”。
席間有人打電話叫來了黃鈺剛。
與黃鈺剛相識二十多年的深圳商人李超(化名)介紹,“黃鈺剛經常在別人面前吹噓能量很大,認識中央領導。”
趕赴飯局的黃鈺剛和王林說,認識一位叫陳志軍的朋友,在“中央軍委總參謀部第六局”工作,“能力很強,能把鄒勇抓起來。”
飯局前一個月,王林剛經曆了一場媒體質疑,和一場與鄒勇的官司。
2014年6月,“消失”一年的王林回到老家——江西萍鄉市蘆溪縣,公開資料中,這是輿論風暴後,他第一次回老家。
王林到武功山景區遊玩,景區兩位員工及原蘆溪縣一位官員陪同。經媒體報道後,武功山景區管委會撇清和王林的關系。
“這讓王林很鬱悶。”熟悉王林的一位萍鄉商人稱,王林最享受在家鄉蘆溪縣被追捧的感覺,“但媒體報道後,他有家不能回,在家鄉顏面丟盡,你說他恨不恨鄒勇?”
同樣在2014年的6月,鄒勇與王林有關購酒糾紛的案件在江西省高院二審開庭。鄒勇稱被王林詐騙,訴請法院要求王林返還1840萬元的酒款及424萬多元的利息損失。
除上述案件,鄒勇與王林之間還有“香港房產糾紛案”等至少三起案件,但這些案件要么等待重審、要么王林勝訴後又撤訴,沒有一件明確判定的。
“王林和鄒勇是互相欺騙、利用的關系,他們之間的糾紛外人說不清。”鄒勇一位多年好友說。
在飯局上結識黃鈺剛後,王林視其為“救星”。次日,他便邀請黃鈺剛到家中晚宴。
黃鈺剛帶來了“總參六局”的陳志軍等人。
王林家人的報案材料寫到,“黃鈺剛和陳志軍說,他們的部門是國家特殊部門,很厲害,可以辦到。但要花一大筆錢。如果事情辦不成,錢可以全部退還。”
價值200萬的“絕密函”
在王林家晚宴一周後,2014年7月14日,黃鈺剛和陳志軍再次來到王林家中。
他們拿來一份“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情報部”的“絕密函”。
“絕密函”的內容為:六局:你局報來的《關於鄒勇涉嫌泄露國家機密、刺探我有關方面的重要情報》的電文,總部首長已閱,並極為重視。部領導研究決定對其立案偵查。望你局密切監視鄒勇的一舉一動,伺機抓捕。鑒於鄒勇的人大代表身份,待部裏同全國人大及其所在人大部門免去鄒勇的人大代表資格後執行!
另:關於舉報人王林公民,你局要對其加以保護和防止泄密。待案情查清後通報有關部門恢複其名譽。
跟隨王林多年的林文(化名)介紹,黃鈺剛和陳志軍以“絕密”為由,禁止王林向其他人提起此事。
林文說,王林對這份“絕密函”和“總參六局的出手”深信不疑。“為了保密,他也沒有和其他人商量。”
7月18日,黃鈺剛到王林家中,拿走200萬元現金。
據王林家人報案材料,幾天後,王林到黃鈺剛位於深圳市福田區時代金融中心大廈15樓的辦公室,拿了一張“收條”——署名陳志軍,內容為“六局”已經收到200萬元,日期為7月18日。
因為沒有看到陳志軍,回家後的王林覺得不對,不知道“收條”是否是陳志軍本人所寫。王林再次回到黃鈺剛辦公室,讓黃當場打了一張收條。內容為:今收到王林大師人民幣貳佰萬元整,此款辦事之用。
至此之後,陳志軍再未出現,黃鈺剛一直以“正在辦理”為由回複王林。
黃鈺剛“空手套白狼”
上述經過,在黃鈺剛的朋友眼中“非常熟悉”,“空手套白狼,一看就是他的套路。”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黃鈺剛,原名黃澤林,52歲,湖南懷化市芷江縣岩橋鄉桃水村人,現落戶深圳市南山區。幼時家貧。16歲高中畢業後部隊服役,1982年複員。
綜合5位與黃鈺剛結識20多年的朋友說法,複員後至今,黃鈺剛經曆了風光、落魄、東山再起三個階段。
上世紀90年代初至2000年初,是他的風光期。主要靠銀行貸款開設公司及工程詐騙“盈利”。
“他利用開設的公司做擔保,向銀行貸款,貸款後開設新的公司,再擔保貸款。”與黃鈺剛結識23年的好友吳晨(化名)說。
黃鈺剛公司原來的財務主管說,至1998年,黃鈺剛至少向銀行貸款3000多萬。“後來幾乎天天有銀行催賬,他就是不還。貸款時,他就沒想過還款。”
工商資料顯示,1999年6月及11月,深圳中院及福田區法院分別凍結黃鈺剛兩家公司資產——這兩家公司為黃鈺剛的貸款主體。
上世紀90年代後期,銀行之間聯網,貸款手續謹慎,黃鈺剛很難再用以前的方法貸到款。他轉而利用工程詐騙“生財”。
2000年左右,黃鈺剛在寶安區福永鎮橋頭村萬寶橋工業園租了一塊約20畝的土地,以建市場為名,將同一個工程發包給多個建築商,收取保證金。
後來,廣州一家公司報案,黃鈺剛因工程詐騙被關押約10個月。
2002年至2006年,是黃鈺剛的落魄期。
被放出來之後,“黃澤林”的名字已進入建築圈內“黑名單”,他找了風水先生看名字,改名黃鈺剛。
他在深圳國際文化大廈租了一間寫字樓,交不起房租,把房子賣了;他經常進出夜總會喝酒,每天醉醺醺的;借了很多親朋的錢,不還。
2006年前後,黃鈺剛東山再起。他在福田區中心地帶——時代金融中心大廈租了寫字樓,開辦深圳市中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開辦深圳市中銀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左右,黃鈺剛和吳晨說,買了兩輛奔馳;2013年,黃鈺剛的一位朋友去他辦公室,“約60平米,歐美風格裝修,非常氣派,牆上掛著三張大幅與老領導的照片。”
黃鈺剛的多位朋友稱,近10年來,黃鈺剛都是靠拉投資、為他人擔保等方式賺錢。“金融中心大廈的房租每月要幾萬元,還要發員工工資,但他沒做過任何實業,一直不倒,還過得很風光。我們不可理解。”
金融中心大廈物業管理人員稱,黃鈺剛的兩家公司規模很小,“大概十幾個人”;8月初,即“鄒勇案”案發半個多月後,兩家公司關閉,公司牌子被摘,辦公用品被清空。
“國家安全部”的人又來了
陳志軍“消失”之後,黃鈺剛繼續為王林介紹其他“有能量的人”。
2014年8月份左右,黃鈺剛將李國旗介紹給王林,稱李國旗是國家安全部工作人員,“能夠直接找到中央領導,有辦法辦鄒勇。”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李國旗的真名為李國其,湖南常德市桃源縣三陽鎮人,53歲。他老家的居民稱,李早年在部隊服役,複員後常在深圳,很少回老家。“不知道具體做什么,但能搞來錢”,屬於“靠嘴吃飯的人。”
在桃源縣,李“小有名氣”,為人豪爽,常熱情招待來深圳的老鄉。
熟識李國其的湖南籍深圳商人,將李國其稱為“提籃子的人”。“提籃子”為湖南方言,特指“空手套白狼”的中間商。
8月初至今,李國其的手機一直處於“來電提醒”狀態。
結識王林後,李國其背著黃鈺剛單獨聯系王林。
據王林家人報案材料,2014年9月,李國其以李國旗的名字與王林簽署協議:1、把鄒勇抓起來;2、中國媒體,包括央視為王林平反;3、把鄒勇判重刑。以上達到目的,按約定付款。
李國其要求王林彙款辦案費200萬元。隨後,王林妻子張七鳳將200萬元打到李國其卡上。
9月28日,李國其發短信給王林:我的國安部領導,已經將材料交給中紀委副書記了,鄒勇馬上會被抓。
為辦鄒勇 大師再破財
2014年12月初,王林再次回到蘆溪縣老家,王林與鄒勇的矛盾在這個月急劇升級。
12月5日,鄒勇、王林和一位中間人在王林蘆溪縣的家中見面,王林口頭答應12月10日付款3500萬元給鄒勇。雙方初步和解。
12月10日,鄒勇到王林家,王林反悔,未讓鄒勇進門。當天,鄒勇帶著近百名員工圍堵王林在蘆溪縣的“王府”(王林住宅)討錢。12日,王林“逃走”。
在這個月,“能人”們又向王林伸出了手。
據王林家人報案材料,李國其12月12日與王林聯系:“鄒勇包圍你家鬧的事,檢察院和公安便衣早已經到現場拍攝視頻了。因為鄒勇沒有沖進‘王府’,所以暫時沒有抓”。
12月14日,李國其發短信:“鄒是抓定了,現在成立了五人專案組辦鄒的案。”
12月22日,李國其又以運作媒體為王林恢複名譽為由,在王林處拿了160萬元現金。
此外,2015年1月,李國其又向王林介紹王某,同樣以運作媒體為由,拿走340萬元。
久未露面的黃鈺剛也再次出現。
2014年12月16日,黃鈺剛向王林介紹了吳尊,稱吳尊為“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工作人員,保密身份,保密機構。直通中央領導”。
但黃鈺剛並未帶吳尊一起見王林。
當天,黃鈺剛找王林要200萬元,“我前天親自給安全委員會的吳主任通了電話,關於鄒勇這個事,領導已經簽完字,手機定位都已經定好了,只要我們講的這個事(指給錢)OK了,馬上就行動”、“領導都來三次江西了。”
由於黃鈺剛此前答應的事情一直沒有進展,王林開始懷疑黃鈺剛騙錢,這次只給了他50萬元。並要求秘書錄音。
翌日,黃鈺剛到王林家中,商量用2000萬元,打點中央安全委員會解決抓捕鄒勇並對其判刑問題,以及為王林“恢複名譽”問題。
當天,黃鈺剛要求王林簽署兩份支付800萬元、1200萬元的《承諾書》。1、鄒免除人大代表身份後,三天內支付四百萬;公安機關抓捕鄒勇歸案後,三天內支付四百萬。
其中,1200萬元是黃鈺剛一個人的,800萬元是吳尊、黃鈺剛兩人的。這兩份協議均由黃鈺剛打印好帶過來,當面簽訂。
黃鈺剛隨即拿走50萬元現金,打了一個名為“前期費用”的“收條”。
劉鋒最後的“稻草”
黃鈺剛承諾的事情一直沒有進展,大師王林感覺被騙了。
2015年2月13日,王林到黃鈺剛公司辦公室,要求黃返還拿走的250萬元。
黃鈺剛叫來吳尊一起接待,這是王林第一次見到吳尊,通過名片王林得知,吳尊名為林建仁,工作單位並不是國家安全委員會,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調查中新華宇調查中心”。名片上有大大的國徽。
林建仁的一位朋友介紹,林現年51歲,住深圳市龍崗區,曾與王某某一起在深圳市鳳凰大廈開辦過文化傳播公司。王某某目前因詐騙被抓。
公開資料顯示,中新華宇調查中心是一家做市場調查的文化傳媒公司,該公司否認有名為林建仁的工作人員。
當天,黃鈺剛承諾退還現款,並寫下《還款承諾書》,約定在2015年5月30日前,分批還清。
王林的辯護律師陳有西說,王林還被其他人以公關費、協調費、宣傳費等名義騙走數百萬現金。至6月份時,除固定資產,王林沒有錢了。
今年6月初,王林與黃鈺剛約定的還款日期已過,但黃鈺剛並未還錢。
在多次電話催款後,黃鈺剛將劉鋒介紹給王林,稱劉鋒為中紀委某主要領導秘書。王林此時已經不再相信黃鈺剛,表示不願再見“中央的人”。
黃鈺剛直接將劉鋒帶到王林家中。在王林家中,劉鋒表示“一定能將鄒勇繩之以法”。
當時,黃鈺剛和劉鋒找王林要錢,但沒有拿到。劉鋒於是說,“事成之後你王林看著辦。”
劉鋒,45歲,江西鄱陽縣昌洲鄉劉鳳嘴村人,在鄱陽工業園區開辦企業。他通過黃鈺剛公司的江西老鄉與黃結識。
“劉鋒1.68米,約150斤,很胖,江西口音,無論氣質還是談吐,都不像北京大領導的秘書。”劉鋒的朋友、鄱陽商人陳力(化名)說。
自2012年起,劉鋒資金鏈斷裂,陳力(化名)算了一筆賬,除了銀行欠款,劉鋒還借了上千萬民間資本。至案發前,他的工廠幾乎難以為繼。
2014年底至案發前,劉鋒開始到深圳拉投資。陳力分析,對於劉鋒來說,能夠帶來投資的人就像一根救命稻草。
這一時期,王林與鄒勇的糾紛已經升級為暴力沖突。今年初,鄒勇到王林位於深圳的別墅討錢,遭暴打。“被打之後,鄒勇說一定要出這口氣,搞死王林,爭個面子;王林也說,要搞死鄒勇。”
今年5月29日,鄒勇帶人在王林位於深圳的家門口“晃悠”。
“中紀委領導的秘書”劉鋒,最終選擇了一種最沒有技術含量的手段“辦案”:7月9日,他和朋友朱理通,開著浙江溫州牌照的黑色雷克薩斯越野車,從贛東北鄱陽縣,走了400多公裏,到贛西萍鄉市,在正午的居民小區,將萍鄉知名的富豪鄒勇綁走。
“王林本身是一個機會主義者,最終栽到另一群機會主義者手中。”黃鈺剛的朋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