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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自主創業擔保貸款最高可貸200萬

2015-08-24
来源:南方都市報

  南都訊 記者張小玲 創業擔保貸款個人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20萬元;自主創業人員的初創企業,可享第一年減免租金比例不低于8 0 %,或第一年實際租金補貼為120 0元/月等不同級別的補貼……昨日,深圳市人社局解讀《深圳市政府關于加強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初創企業

  可享受租金補貼

  自主創業人員在本市的初創企業(國家限制類行業除外)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個人最高貸款額度從現行的10萬元提高到20萬元,合伙經營或創辦的初創企業,可按每人不超過20萬元、總額不超過200萬元的額度實行“捆綁性”貸款。在規定的貸款額度內,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最高上浮3個百分點據實給予財政貼息,財政貼息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對展期和逾期的創業擔保貸款,財政不予貼息。

  自主創業人員享受場租補貼的經營場所范圍,從政府主辦或認定的創業孵化載體內擴大到創業孵化載體外。自主創業人員入駐政府主辦的創業孵化載體創辦初創企業,按照第一年不低于80%、第二年不低于50%、第三年不低于20%的比例減免租金。

  自主創業人員在經市直部門及各區(新區)認定或備案的創業帶動就業孵化基地、科技企業孵化載體、留學生創業園等創業孵化載體內創辦初創企業,按第一年120 0元/月、第二年10 0 0元/月、第三年700元/月的標準給予租金補貼,實際租金低于補貼標準的,按實際租金補貼。

  自主創業人員在政府主辦、認定或備案的創業孵化載體外租用經營場地創辦初創企業,經申請并驗證身份證明、商事主體營業執照(或其他法定注冊登記手續)、社會保險費繳交情況、稅務登記證和經房屋租賃部門備案的經營場所租賃合同等,給予每年最高6000元、最長不超過3年的租金補貼。

  初創企業補貼

  扶持力度加大

  初創企業補貼從現行的按每戶企業為計算單位,變為按創業人員為計算單位給予補貼。自主創業人員在本市創辦初創企業,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經申請并驗證身份證明及商事主體營業執照(或其他法定注冊登記手續)、稅務登記證,給予企業5000元初創補貼;屬于合伙創辦企業的,經審核合伙人條件、出資比例等,按每名合伙人計發5000元、合計不超過5萬元給予企業初創補貼。符合條件的自主創業人員只能申請一次初創企業補貼。

  創業帶動就業補貼,從現行的按每吸納1名戶籍失業人員補貼1000元,提高為按吸納戶籍人員就業人數分檔發放補貼。自主創業人員在本市的初創企業、吸納戶籍人員就業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經申請并驗證身份證明、商事主體營業執照(或其他法定注冊登記手續)、稅務登記證,按其吸納就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已繳交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人數給予創業帶動就業補貼。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給予補貼;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給予3000元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3萬元。

  自主創業人員在本市初創企業,并在該初創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商事登記(或其他法定注冊登記)并取得經營資質之日起,單位繳交部分按不超過深圳市社會保險費最低繳交標準,據實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個人應繳部分仍由其本人承擔。

  省級以上創業大賽

  前三名或可拿資助

  自主創業人員參加創業培訓,并經市人力資源保障組織考核、核發合格證書的,可申請相應創業培訓補貼。其中,創辦企業培訓補貼標準每人最高1000元;由有關創業服務機構、行業協會等開發,并經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組織評審、納入補貼范圍的創業培訓(實訓)項目,補貼標準為每人最高2500元。此外,還按每人5000元標準,每年資助不超過100名有發展潛力和帶頭示范作用突出的優秀初創企業經營者,參加高層次進修學習或交流考察,提升創業能力。

  結合深圳產業發展規劃,每年在深圳支柱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中,遴選一批優秀創業項目給予重點扶持。在國家部委主辦的國家級創業大賽或省直有關部門主辦的省級創業大賽中獲得前三名的優秀創業項目,在深圳完成商事登記的,每個項目給予5萬元至20萬元的配套資助。同一創業項目同時獲得國家、省創業大賽前三名的,不重復資助,標準從高。在全市性創業大賽中獲獎并在本市完成商事登記的,可給予一定額度資助。

  此外,《意見》明確了初創企業范圍,包括在本市登記注冊3年內的小微型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明確了享受各類創業補貼政策的自主創業人員范圍,范圍包括具有本市戶籍的普通高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畢業生在畢業5年內的,留學回國人員畢業5年內的,登記失業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隨軍家屬、殘疾人,以及本市普通高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在校學生在畢業年度的。

  《意見》提出要進一步提升創業服務水平,明確市、區(新區)、街道公共就業服務部門按職能分工為自主創業人員提供政策咨詢、項目推介、開業指導、融資服務、補貼發放等“一站式”創業服務。培育創新創業公共平臺,加強創業項目征集與推介,開展創業導師指導服務,構建多層次、廣覆蓋的創業服務體系。

  《意見》將于10月1日起實施。

  名詞解釋

  1.初創企業:指在深圳市登記注冊3年內的小微型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

  2.享受各類創業補貼政策的自主創業人員:指具有深圳市戶籍的普通高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畢業生在畢業5年內的,留學回國人員畢業5年內的,登記失業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隨軍家屬、殘疾人,以及深圳市普通高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在校學生在畢業年度的。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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