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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爆炸受損業主3日前簽協議可獲2萬元獎勵

2015-09-02
来源:香港商報網綜合

  天津金域藍灣小區(資料圖)

  9月1日,搜狐財經記者獲悉,有關部門已經制定出天津港爆炸事故中受損住宅的修繕補償(或賠償收購)協議。有政府服務組的工作人員與業主溝通,勸說業主3日前簽訂協議,會有額外兩萬元的補償。如果3日后簽訂的,則沒有2萬塊額外補償。

  協議的甲方為業主,乙方為天津市經濟開發區房地產管理局。協議指出,賠償標準為最高不超過該住宅價格的16%或按市場價確定后的1.3倍收購。

  家住金域藍灣的鄭燕今日簽訂了修繕賠償處置協議。鄭燕另提要求,即政府必須在9月10號前,將許諾的2萬元額外補償兌現,否則協議無效。

  李同告訴記者,哥哥是警察,也住在金域藍灣,哥哥對他訴苦:“不簽協議當然也不會被辭退,就是領導暗示升遷長級從此沒戲。”所以李同的哥哥最終還是于1日簽訂了協議。

  家住海港城的業主張冰表示,作為受損最嚴重的小區,他們不贊成賠償“一刀切”,應“一房一價”。海港城樓號在19號之前的居民樓,墻壁,玻璃,家具破損達50%—70%,樓號在19號樓之后的受損程度有所下降,但也處于無法居住狀態。業主的訴求是原購房成本退還:房屋實際購買價格(合同價/市場最高價就高原則)100%+貸款(商業/公積金/擔保金)利息16%+購房稅4%+裝修10%=130%(此三項均有合同與發票,有據可查。)

  選擇簽收購協議的業主還要求,每戶發放新房購置補償:房價上浮70%作為補償。由于雙方對一些條款仍無法達成共識,海港城多數業主還沒有簽訂協議。

  記者采訪了負責金域藍灣9號樓協議簽訂的工作人員小高,小高表示,由于3號之前簽定協議,會額外補償兩萬元,她負責的9號樓,截至1日傍晚,已有三成業主簽訂了協議。她對9月3日之前,多數業主會簽定協議充滿信心。

  消息稱,重要領導4號可能蒞臨濱海新區視察,有關部門希望3號簽完協議。對此,記者致電天津市委宣傳部與濱海新區宣傳部的相關工作人員,他們表示不清楚相關事宜。

  (按受訪者要求,以上都是化名)

  據《每日新報》報道,就居民現場提出的主要訴求和問題,記者采訪了天津濱海新區規國局局長霍兵。

  記者:現在有傳言說政府獎勵2萬元的最后期限推遲到9月6日,是否有此說法?

  霍兵:政府明確對9月3日之前簽署《收購處置協議》《修繕賠償處置協議》或《已售未交住宅處置協議》的受損住宅居民給予2萬元獎勵。此項規定從未調整,最后期限也沒有延后。

  記者:協議上乙方工作人員簽字,能否代表政府授權?

  霍兵:政府不是概念,各項工作是由工作人員來完成的。這次簽約,政府已經向工作人員授權,工作人員簽字就代表政府。請受損住宅居民打消顧慮。

  記者:政府目前出臺的各項協議,表格未蓋公章,受損住宅居民對此程序是否可信任?

  霍兵:按照協議操作程序,應由受損住宅居民先履行簽字手續,政府后加蓋公章,請相信政府是講誠信的政府,是負責任的政府。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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