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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粉配方注冊新政漏網之魚:外產內銷難監控

2015-09-08
来源:北京商報

  奶粉配方注冊新政:外產內銷漏網?

  六七成難受監控 適用范圍或將調整

  被視為史上最嚴奶粉新政的《嬰幼兒配方乳粉配方注冊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已于9月2日起征求意見。由于要通過配方注冊制度取代此前的備案制度,此次新政一度被行業寄予了厚望,然而《征求意見稿》中提到的“只適應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企業”的界定,卻讓人對其效果產生懷疑。業內人士介紹,目前國內奶粉市場中六七成的產品由國外生產,若政策只針對國內生產企業,反倒會助推企業投向海外,以海外生產加工應對新政,這反而會對國內乳粉產業的成長帶來阻礙。

  外產內銷“逃過一劫”

  所謂配方注冊制度,指的是此前只需要在國家相關部門對產品配方進行備案就能生產的嬰幼兒配方奶粉,將改為配方注冊,且要獲得相關部門的認證通過才可生產,而且對于同一企業不同產品之間的配方差異以及配方數量,國家食藥監總局也給出了明確的要求。

  《征求意見稿》第十四條對注冊制的詳細操作方式提出了兩種方案。一為同一企業申請注冊的同年齡段產品配方之間應當具有明顯差異,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的可選擇性成分應當相差6種以上,并有科學依據證實。方案二要求,同一企業申請注冊的同年齡段產品配方之間應當具有明顯差異,并有科學依據證實,每個企業不得超過5個系列15種產品配方。

  記者就該政策采訪多位行業人士時發現,相較于上述第十四條中的細則,行業人士更加關注《征求意見稿》中的這樣一句表述:該管理辦法適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其產品配方的注冊管理,適用本辦法。

  “上述表述將該管理辦法的適用范圍限定在了國內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的企業,也就是說,在國內擁有企業,委托海外代工生產的產品以及在海外擁有奶源、生產基地且直接銷往國內的產品將不受上述新政的約束。”包括乳業專家宋亮在內的多位行業人士就《征求意見稿》向北京商報記者如是解讀。

  配方洗牌效果打折扣

  實際上,早在今年初,新《食品安全法》就已經提出一個企業不得用同一配方生產不同品牌的嬰幼兒配方乳粉,彼時眾多行業人士對于配方注冊制度寄予了厚望,他們認為通過配方注冊可以有效達到清理雜亂無章的品牌、消除企業借助配方亂漲價的行為。 君樂寶奶粉事業部總經理劉森淼指出,按照《征求意見稿》提供的兩套方案執行,確實能夠凈化國內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品牌混亂的現象。

  “目前國內嬰幼兒配方乳粉配方數量達到2000多個。多數企業擁有5-10個品牌,每個品牌擁有三個段的奶粉,其配方數量就達到15-30個。而在國外的成熟市場,每家企業一般只有2-3個品牌,一個配方對應多個產品的做法在國內普遍存在,在配方無實質區別的情況下,配方的所謂調整和升級成為了乳粉企業借機漲價的手段。”劉森淼表示,方案一中明確了配方與配方之間的差別要在6個指標之上,且每個企業擁有的品牌數量不得超過5個。

  在中北藍海FMCG品牌營銷策劃機構首席運營官王子恒看來,新政若實施,率先掃除的是一些擁有多個品牌的企業,而在國內市場,中小型企業是多數配方擁有者。“這是一個留大去小的過程,這樣有助于國內嬰幼兒配方奶粉市場行業集中度的進一步提升。”

  雖然行業人士普遍認可從配方備案制度到注冊制度的提升,但是就《征求意見稿》的方案,部分業內人士也給出了“效果未必理想”的看法。宋亮表示:“《征求意見稿》中提到,本管理辦法適用于國內生產乳粉企業,然而在國內市場流通的奶粉中,60%-70%為海外生產的品牌,只有3-4成是國內本土銷售的。按照產品出廠價格計算,通過海淘、代購、跨境電商進入中國的嬰幼兒配方奶粉貨值達到180億元。因此可以說,該管理辦法忽略了最重要的一部分產品群體。”

  該說法也得到了企業人士的認同。一位不具名奶粉企業人士表示:“海外生產奶粉已經成為國內乳粉企業最大的競爭對手,此時《征求意見稿》又為這些競爭對手提供了趁虛而入的機會,國內企業生存空間進一步被擠壓。”

  政策“適用范圍”或將調整

  實際上,正如宋亮介紹,海外奶粉正在成為國內奶粉市場上的主流,而在國內市場流通的、海外生產的奶粉分為幾類:一為外資企業原裝原罐產品,例如在電商網站上銷量名列前茅的可瑞康、諾優能等達能系的產品均為原裝原罐進口;二為國內企業在國內擁有生產能力的同時,在國外布局奶源地和生產基地,將原裝原罐產品引入中國市場,例如貝因美(11.23, 0.51, 4.76%)推出的新款系列產品標榜的便是“100%瑞士原裝原罐進口”;第三類為此前被市場稱之為“假洋鬼”的奶粉品牌,它們只是國內注冊的奶粉企業,然而在國內并沒有生產基地,而是靠收購海外資源實現生產,并將產品銷往國內。

  據業內人士介紹,近幾年國內乳企為了突破資源約束、尋求質優價廉的奶源,并希望通過國際化來盡快贏得消費者信任,紛紛選擇“走出去”,在此背景下,若上述《征求意見稿》只針對國內生產企業進行配方的管理,而忽略了與國內奶粉市場息息相關的國外生產產品,反而會起到變相鼓勵企業“走出去”的作用。“只要求國內生產的奶粉進行規范配方,而不涉及國外生產,那么企業很容易通過海外生產和海外進口來應付新政,這樣一來國內的奶粉市場失去了企業稅收、就業,進而失去了競爭優勢。”宋亮如是稱。

  因此,上述不具名奶粉企業人士也呼吁,《征求意見稿》應該適用于在境內流通的所有嬰幼兒配方乳粉品牌,而并不能只鎖定國內生產企業。

  根據國家食藥監總局公布的信息,上述《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期限為一個月,到2015年10月1日截止,在此期間企業、行業人士也將提出各自意見,完善此管理辦法。

  記者進而了解到,目前該管理辦法在征求意見階段已得到了眾多人士的意見反饋,最終版本的《嬰幼兒配方乳粉配方注冊管理辦法》與最新發布的《征求意見稿》之間存在較大差距,且會有所調整,而“適用范圍”能否實現一視同仁,需要等到新政終極版發布方能揭曉。 北京商報記者 錢瑜 阿茹汗/文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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