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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鎮長應酬喝酒致死 書記用75萬公款息事寧人

2015-09-17
来源:南都

  一名鎮幹部因應酬喝酒致死,為了息事寧人,鎮委書記違規動用75萬公款賠償,結果牽出了韶關樂昌市沙坪鎮前後兩任鎮黨委書記的貪腐問題。據《廣東黨風》雜志披露詳情,這一宗表面看是作風問題的案件、逐漸引出了一系列的腐敗案件。。。。。。

  75萬賠償款最終由參加宴席人員分攤

  《南方都市報》報道,2014年2月20日下午下班後,由彭仁學帶領的沙坪鎮黨政班子成員和相關人員一行10人,來到鎮上的“明裕餐館”聚餐。或許在他們眼裏看來、這次春節後的聚餐只不過是一個慣例。然而,後來的事實證明,這次聚餐非同尋常,他們都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價。

  這場飯局雖然召集人是身為鎮黨委書記的彭仁學,但埋單的人卻是這家餐館的老板謝某明。謝某明是鎮上的個體戶、因近些年來承包了沙坪鎮上的不少政府建設工程,慢慢地跟鎮政府裏的領導幹部們都混得很熟,每年春節過後都要宴情一番。

  自中央出台了八項規定後,一再強調嚴肅紀律、禁止接受吃請。僅僅以領導幹部身份和個體老板埋單這兩條,就足以讓接受吃請的這群黨員幹部們受到黨紀政紀的懲處了。

  但在這場飯局中,卻發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分管國土、招商引資等工作的樂昌沙坪鎮副鎮長黃宜賓在回家後突發心肌梗塞意外死亡。為避免事態繼續擴大,影響自身仕途,彭仁學情急之下大筆一揮,批出75萬元的公款用以息事寧人了。

  對此,沙坪鎮的百姓們不滿意,於是,一紙舉報寄到了紀檢監察機關。這一查,牽出的不僅有彭仁學等鎮領導,還有前任鎮委書記朱普昌;不僅有謝某明一個老板,還有徐某州等更多老板;不僅有接受吃請、敗壞風紀的作風問題,還有貪汙公款、行賄受賄的腐敗問題。真是一石激起千層浪!

  經組織調查審理,隨彭仁學參加宴席的沙坪鎮工作人員共8人,均分別受到了處理,75萬元賠償款也由參加宴席的人員分攤埋單。

  虛構工程套取財政資金“填坑”

  75萬元巨款經過彭仁學大筆一揮,被當作補償款入了私人賬戶,這明顯是不符合正常的財經管理規定的。怎么可以這樣就花了呢?但是,彭仁學自有他的辦法。

  在彭仁學授意下,沙坪鎮政府以個體老板謝某明的名義與黃某賓的家屬簽訂協議書,而後彭仁學指使出納黃某將鎮財政資金75萬元轉入謝某明個人賬戶,然後從謝某明賬戶分兩次(一次45萬元,一次30萬元)轉賬支付給黃某賓家屬。

  為 使鎮政府支付的補償款在鎮財政所報賬平賬,2014年3月間、彭仁學指使出納黃某虛構了“八寶山水庫至沙坪冰災水管搶修工程”和“沙坪鎮殘次林改造和鄉村 公路綠化帶工程”兩項工程的合同、工程預算、工程結算驗收單等文書,兩項工程承包價和結算價分別定為45萬元和30萬元,並經部分黨政班子成員以驗收人身 份簽名確認後,到樂昌市地稅局開具了兩張支付工程款發票。就這樣,本來名不正言不順的75萬元補償款,巧妙地變成政府工程款,成功沖帳。

  然 而,紙是包不住火的,彭仁學等人套取資金的行為還是被查實了。隨著調查的深入,還發現彭仁學等人套取資金的行為不止這一次,甚至形成了一個數目不菲的“小 金庫”。這個“小金庫”又牽出了另一個嚴重違紀違法的領導幹部--彭仁學的前任鎮委書記、時任樂昌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朱普昌。

  據查,在朱普昌任鎮委書記、彭仁學任鎮長期間,沙坪鎮主要采取虛構工程項目、虛報飯堂餐費、發放“空餉”等方式,套取財政資金320多萬元(含前文所述75萬元),其中。通過虛構工程套取300多萬元,通過發放“空餉”套取9萬元,通過虛報飯堂餐費套取約14萬元。

  這些套取出來的公款,有的以集資款的名義存入鎮財政所,有的以現金方式由出納保管,有的存放在私營企業主的個人賬戶,形成事實上的“小金幣”,供朱、彭二人隨心使用。

  鎮委書記離任前提取30萬公款自己用

  在朱普昌、彭仁學看來,雖然有個“小金庫”可以隨心使用,但畢竟還是要走不少程序,要過不少關口,要經不少人手,使用起來終究有跡可循,風險極大,況且自己有朝一日終要調整崗位,“小金庫”的錢還是不夠來得快、用得爽。

  更為關鍵的是,他們在心裏認定,要在仕途上“更上一層樓”,還是要靠錢開路。正常的工資收入肯定是滿足不了非正常的需求的。那么錢從哪裏來呢?朱普昌、彭仁學的辦法就是:權錢交易、貪汙受賄。

  據查,2010年至2014年,朱普昌利用其任沙坪鎮黨委書記的職務之便,在負責該鎮建設工程發包、工程款結算等過程中,收受承建商謝某明賄賂款28.2萬元,收受承建商除某州賄賂款15.7萬元,收受承建商鄧某生賄賂款4.5萬元,共計48.4萬元。

  彭 仁學利用其先後任沙坪鎮鎮長、書記的職務之便,收受承建商謝某明、除某州、鄧某生、許某權、廖某壽、姚某祥、李某強等人賄賂款共計26.8萬元。這些賄賂 款既包括工程結算後送的現金,也包括逢年過節的紅包禮金。可以說,鎮政府主持的工程建設項目,沒有朱、彭不插手幹預的,每一宗項目建設都要“雁過拔毛”。

  更為猖狂的是,朱普昌在即將離任沙坪鎮委書記的時候,竟直接授意彭仁學先後從公款中提取30萬元,供自己使用。

  競爭職位用公款進行“活動”

  2013年10月,當時樂昌市有兩個處級崗位空缺,時任鎮長彭仁學股東鎮委書記朱普昌參與競爭,稱“如果去活動一下把握會比較大”。

  朱普昌趁機提出從鎮政府弄10萬元出來供其“活動”。沒過幾天,彭仁學就將10萬元現金交到了朱普昌手裏。

  11月,樂昌經濟開發區主任人選即將進入推薦程序。朱普昌又向彭仁學提出需要5萬元錢“加大把握”,於是彭仁學又從“小金庫”提取5萬元送上。果然,經過賄賂時任樂昌市委書記李某員後,朱普昌成功被提拔為開發區主任。

  12月中旬,朱普昌即將離任沙坪鎮,彭仁學又從“小金庫”提出15萬元送給朱普昌,作為朱在沙坪鎮任職的“辛苦費”。作為回報,朱普昌離任沙坪鎮後,幫助彭仁學順利接人了鎮黨委書記。

  朱、彭二人真可謂是“可取所需、合作愉快”。然而,正當他二人“功成圓滿”,心中竊喜的時候。一場飯局徹底打破了他們的黃粱美夢。彭仁學、朱普昌二人為升官發財大肆收受賄賂,貪汙公款,最終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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