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召開的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工作座談會上,老王第一次公布這組數字:十八大以來,全國紀檢監察系統共處分違紀干部3400多人,中央紀委機關查處處置14人。
如果“反腐斗士”都大貪大腐,腐敗治理就成了偽命題。老王說,現在“紀委也不是凈土”,要解決這個問題。
“反腐斗士們”是怎樣腐敗的?老王又有什么招?時局眼做了一番研究。
拿舉報信當黑材料、借辦案搞貪腐
先來看看這一組案例:
湖南常德市原市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彭晉鏞
他是公開資料中我國被查處的第一個地級市紀委書記。這位在紀檢部門擔任領導職務長達15年之久的官員甚至利用舉報信恐嚇撈取好處。一個案例是,他在力薦常德市武陵區副區長黃理清當上區長后,立即打電話向黃索要20萬元:“你的事終于搞成了,很不容易,有人有不同意見,我為你說了硬話。”
湖南省原紀委副書記杜湘成
2005年杜湘成因公出差期間,在北京一家五星級酒店嫖宿一位白俄羅斯小姐被抓。兩年后,杜湘成被撤銷職務,開除黨籍。諷刺的是,這位“反腐斗士”曾在媒體前表示:“紀檢干部和領導干部也是人,也有各種欲望。作為紀檢監察部門領導干部,必須經受得住考驗。”
江西省上饒市原紀委紀監一室主任黃東巨
2007年落馬的“反腐明星”黃東巨,曾被評為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先進個人、被譽為“腐敗分子的克星”。他不僅吸毒嫖娼,還利用職務之便先后34次收受賄賂,包養情婦。
湖南郴州前市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曾錦春
2010年12月被槍決的曾錦春被稱作“中國紀委書記第一貪”,對曾的一審判決書僅正文就超過360頁。他受賄金額折合人民幣高達3151萬元,違法所得及不能說明來源的財物折合人民幣2877萬元。這些錢財來自為行賄的私營礦主辦理采礦證、爭奪礦山資源,幫助違法人員甚至黑幫頭目干預司法、釋放在押人犯,在調查與提拔干部中收受賄賂。
紀委自我剖析總結出4方面腐敗原因
時局眼了解到,對于內部出現違紀、腐敗的原因,有紀檢監察部門曾做專題的課題調研,并進行過自我剖析,總結出4個方面的原因:
一是公開機制不健全。紀檢監察機關行使查案辦案等監督權力,基本上在內部封閉狀態下進行,外界人士和群眾的監督在一定時間、一定范圍內很難介入和實施。
二是權力運行不規范。紀檢監察機關內部的信訪舉報處置權、案件檢查權、定性量紀權、執法糾風權、干部任用權等核心權力缺乏程序規范,存在較大的自由裁量空間,容易造成權力行使得不到有效制約。
三是監督制度不完善。內外部監督缺乏可操作性、系統性的制度保障,有的以緊急事務、保密事項等為由,將常委會民主決策制度變成擺設。
四是查處懲戒不及時。有的紀檢監察機關不愿意“揭短亮丑”,對出現違規違法行為的紀檢監察干部徇私包庇,存在以組織調離或談話教育等方式代替黨政紀處分,或以黨政紀處分代替法律追究等問題。
辦李春城案 觸動老王出手查“內鬼”
對上述原因,有紀檢系統人士向時局眼指出,歸根到底還是監督的缺失。長期以來,紀檢機關在體制和機制上缺乏有效的制約和嚴密的監督,“誰來監督中紀委”成為一個待解的難題。
據了解,觸動王岐山下決心解決“誰來監督中紀委”的問題,出手查“內鬼”,同李春城案件辦理也有一定關系。
在一次內部講話中,王岐山花了20多分鐘來談他對此的思考。李春城是十八大以來被查辦的第一位省部級官員,中紀委對他的調查長達一年多之久。據說,在辦李春城案的時候,中紀委辦案室一名對口四川的干部,曾發生“跑風漏氣”的問題,這位干部甚至在四川住了近一周,全程由李春城和其秘書接待。這一事件東窗事發后,中紀委對該名干部作出了嚴肅處理。
席間,王岐山表示,要把紀檢干部置于監督之下。首先在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執行、反四風方面,對紀檢干部有更高的要求;同時,還要對違紀違法的紀檢干部進行指名道姓的公開曝光。除此之外,他還決定在中紀委內部新成立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專門查“內鬼”和“蛀蟲”。
時局眼發現,截至目前,在中央紀委機關被查的14名干部中,除了已公布中央紀委第四紀檢監察室原主任魏健和中央紀委原副局級紀律檢查員、監察專員曹立新二人之外,還尚未公布全名單,這一點也還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