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易科技訊 10月29日消息,據港媒報道,騰訊控股四名前員工被控侵吞騰訊合約費的案件在深圳開審,其中一名被告指出,做法獲高層默許,主席馬化騰及總裁劉熾平均知情。
案件在深圳南山區人民法院開審,代表被告的律師一早到達法院准備。此次被控侵占騰訊財物的四名員工,均屬早前被警方帶走,已轉職至阿裏巴巴的騰訊前高層劉春寧下屬。
四人被指在2011至2012年間,誘使騰訊與其中一名被告控制公司簽約,以取得電視台合約,從中收取回扣。
被控侵吞騰訊合約費逾50萬元人民幣的前騰訊微博及視頻業務嶽雨最先應訊,她指出,當時在推廣騰訊微博過程中,公司高層曾經表示,要以一切手段打擊競爭對手,因此要與媒體打好關系。而當中涉及的公關費未能報銷,故由另一間公司代收。
她又指,這個做法獲高層默認是公司商業模式,更指主席馬化騰及總裁劉熾平都均知悉。
辯方律師不評論是否由於騰訊要與阿裏巴巴競爭,才向警方舉報案件,但案件起因是與公司內部文化有關。
騰訊早前曾表示,在去年一次內部審計中,發現有視頻團隊貪腐,故舉報四名前員工。另外,騰訊則否認是要與阿裏巴巴競爭才舉報劉春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