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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商台達成協議 港大撤臨禁令

2015-11-06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网訊】香港大學校委會早前就商業電臺在節目上播放校委李國章及紀文鳳在校委會會議上發言的兩段錄音,獲高院批出臨時禁制令,禁止商臺及其他相關人士披露校委員會會議紀錄及錄音。法庭昨提前一天開庭處理禁制令事宜,在商臺及港大雙方同意下,獲法庭批準解除禁制令,商臺承諾不再公開涉案錄音。記者協會聲稱,已申請成為訴訟申辯人抗辯港大的禁制令,案件將於今早再開庭聆訊。

  商臺諾不再播校委泄秘錄音

  法庭昨主要處理及修改雙方就同意命令下所作的內容,當中指商臺承諾不再播放由商臺第一手發放的該兩段錄音,但對於一些屬於在香港「公眾領域」,即已在其他刊物、電視、電臺、電子傳媒及互聯網上公開的有關內容,則不受此限。

  主審法官林浩云表示,對於港大申請禁制令所涵蓋的范圍,包括所有過往、現在、及將來的校委會會議,認為「有點不尋常」及關注。另就港大在申請禁制令時,要求被告披露任何資料,令校委會成員的身份曝光,法官質疑有否先例,港大代表則表示不肯定。

  是次聆訊只針對商臺及早前對商臺所頒下的臨時禁制令,據庭上透露,較早前有3名人士去信就事件接觸港大,其中更有一人去信法庭表示,有意以第二被告身份加入訴訟。法庭早前對泄露涉案錄音的相關人士,即第二被告所頒下的臨時禁制令仍然有效,法庭明天將處理有關延長臨時命令的申請。

  港大校委代表於庭外指,初步已得悉該3名人士的身份,但不肯透露任何詳情。

  港大傍晚發表聲明指,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大學不宜作出評論,但重申:「校務委員會主席在多個場合中提到,有關行動目的在於維護校委會的保密原則,不是要挑戰傳媒。一如其他國際領先的大學,港大尊重、珍惜并致力推動言論,表達意見和思想的自由,過去和現在如是,將來亦繼續如是。而維護保密原則,也正是為了保障參與校委會會議者能暢所欲言的自由權利。」

 

[责任编辑: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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