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行業關系民生,目前處于嚴重困難時期。《證券日報》記者了解到,今年前10個月,全國規模以上煤炭企業利潤同比下降62%,國有煤炭企業整體由去年盈利300億元轉為虧損223億元,企業應收賬款增加、融資難度加大、資金運轉緊張、減發欠發工資和欠繳社會保險等情況不斷出現,行業下行壓力仍然較大。
對此,國家發改委副主任連維良近日在出席2016年度全國煤炭交易會時指出,“十三五”期間,煤炭發展將“嚴控增量、優化存量”,引導資源枯竭企業、落后產能、劣質煤產能有序退出,總量上嚴控新增產能,結構性新增產能要為退出的產能埋單。
據《證券日報》記者了解,面對煤炭行業的持續疲軟,2014年7月份起,由國家發改委牽頭建立煤炭行業脫困聯會制度,國家層面開始帶頭幫助煤炭企業脫困。當年7月14日召開第一次聯席會議,到2015年11月19日,聯席會議已是第43次。“救市”政策不斷發布,并一步步落實,對于煤炭市場帶來可持續的積極影響。
但面對煤炭消費零增長或低速增長的現實,針對煤炭企業主體分散、小煤礦過多、上下游融合度弱、清潔利用程度低等問題,國家發改委提出當前要著力推進四個方面的結構調整。一是向整合兼并重組方向調整。鼓勵大型煤炭企業對中小型煤礦進行兼并重組,壯大一批大型煤炭企業集團;二是向上下游特別是煤電一體化的方向調整發展;三是向煤炭清潔化利用和可再生能源轉型發展;四是向煤炭深度加工轉化調整。
同時,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煤炭市場體系,是煤炭領域貫徹落實能源“供給側”革命、提高供給體系質量效率的具體體現。第一,進一步完善合同簽訂方式。煤炭與電力、鋼鐵、化工等行業企業都要相互理解支持,簽訂符合煤炭產品特征、供求關系固定、數量相對穩定、價格動態可調的長期合同;第二,加快煤炭交易市場體系建設;第三,完善煤炭應急儲備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