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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市場甄選美食車

2015-12-11
来源:香港商報

  李明生

  美食車的構想終於落實。港府日前公布了相關先導計劃,市面反應大致叫好,質疑聲音主要集中到門檻方面,認為60萬元的預計入場費或嫌太高,不過亦有業界意見指這較租舖廉宜;本文重點則放在另一門檻之上——即申請者在第一階段先要提交營運計劃書,然後到第二階段需參與烹飪挑戰賽,由評審委員會甄選出最終的美食車營運者。

  最大優點:確保質素

  甄選機制的最大優點,乃可確保美食車的質素,特別是食物方面,好讓美食車真真正正成為香港一個富有特色的新景點。與一般不同,經營權往往是價高者得,好像承租店舖、或者競投年宵攤位等等;今次則是質高者得,由政府代表、景點代表和食評家共同評審,不是純粹金錢掛帥,這無疑是個較有利小經營者的安排,可望避免大財團運用財力壟斷美食車。畢竟,美食車數量極之有限,先導計劃中僅僅涉及6個景點共12輛美食車,故此,實有必要保證美食車不致淪為連鎖經營式的另一銷售點,而是作為一輛輛各有自己靈魂的獨一無二的美食車,不能容許任何浪費配額的情況出現。

  至於第二階段的烹飪挑戰賽,這個類似「真人騷」的活動更可望達到一定宣傳效果,引起市民以至遊客對美食車的關注。

  然而,甄選機制亦有不少缺點。

  市場才是真正「評委」

  首先,這有違市場主導的原則。不論是政府,抑或是所謂食評家,評委會到底有否足夠能力去評定預示,這輛美食車將會成功,那輛美食車注定失敗?繼而像批出生死狀般,准許或扼殺申請者的經營權?市場,才應該作為並永遠都是衡量成敗的決定者,即是真正的「評委」。

  何況,對於食物口味,絕對是言人人殊的,評委覺得美味可口不代表市場覺得美味可口。更重要的是,好的食物也不等於一定成功,成功的經營背後還有許多因素。簡單如市場學4P所說,烹飪挑戰賽所關注的產品(Product)便只佔其中之一罷了;眾所周知,定價(Price)也非常重要,好的食物若果掛上錯誤的價錢牌也恐乏人問津,反之平庸的倘若價格得宜亦會客似雲來,除此以外,經營者究竟應該采取薄利多銷的策略,還是應該采取厚利少銷的策略,評委會有否足夠的商業頭腦作出準確判斷?有所謂,特色不等於出色,風味不等於好味。政府官僚固然未必熟悉市場,現時坊間許多食評家也不見得本身經營有道。還有,什麼宣傳(Promotion)才最有效?未經實踐,實難估算;尤其於今互聯網世代,好的宣傳與壞的宣傳分分鐘是差之毫釐、謬以千里,事前根本無人能夠說準,強如公關老手們錯誤觸礁的窘況近期便屢見不鮮。

  輪換地點僅表面公平

  最後要談的地點(Place),還帶出了甄選機制的公平問題。目前6個指定旅遊景點,即灣仔金紫荊廣場、尖沙咀梳士巴利道公園、尖沙咀藝術廣場、中環新海濱、海洋公園外、香港迪士尼樂園外,不必諱言,顧客群組成無疑都不盡相同,有些是內地客佔絕大多數,有些則夾雜海外客與本地客,而且人流數量也有極大分別,不同時節、不同月份、不同日子都有明顯差異,某些地點肯定備受覬覦,某些地點的價值則相對較低;凡此種種,除了牽涉不同的經營策略之外,或許某一美食車在甲點大獲成功、乙點卻恐門可羅雀,但另一美食車則在甲乙兩點都表現不俗,評委會又以什麼準則分別批出與駁回經營權?更重要的是,在舍棄正常的價高者得的資源分配辦法後,現時當局建議安排各個經營者輪流在上述地點營運,究竟是否一個最佳的管理措施?會否帶來嚴重的競爭問題?什麼時候「輪」得什麼地點,例如有幸地在萬聖節「輪」到主題樂園外,對比不幸地在萬聖節「輪」到金紫荊廣場,基本上已嚴重影響到該美食車的盈虧表現,甚至威脅到其生死存亡。「輪流」只是表面上公平,惟實際上卻非如此。

  進入退出程序繁复

  美食車無疑應以長期政策視之,必須顧及可持續性。先導計劃初訂為期2年,即可理解為每次批出2年經營權。當中,有否任何退出和進入的機制?例如,舊經營者須否每隔2年「續牌」,即是再次提交並更新計劃書以及再度參與烹飪挑戰賽?這對舊經營者來說肯定非常費時失事,畢竟一般商業續租和政府續牌(例如飲食牌、的士牌等)並不涉及如斯程序,惟對於新申請者來說,他們卻理所當然地應該與舊經營者在同一平台競爭經營權,也就是說,整個程序理應每2年進行一次;香港一直在全球「經商容易度」(ease of doing business)名列前茅,此等繁复手續固然不是箇中應有之義。進一步言,如果美食車經營者中途離場不幹,究竟該美食車會空置直至下次甄選,抑或馬上就要展開新的甄選程序?即使設立後備名單,候補者尤其考慮到申請者或多個體戶,候補期間可能已作其他事業發展能否即時投入營運?甄選機制的彈性,無疑遠遠較低。

  能否變更菜式?都有問題

  除了進入與退出的程序,美食車能否因應最新市場狀況,調整所售賣的食物,即是變更獲批並勝出烹飪挑戰賽的菜式?如果不能,則美食車的經營彈性就非常狹窄,或恐無法適應瞬息萬變的市場趨向,特別是香港潮流來時快去時也快,不少產品生命周期都極之短暫君不見昔日湧現街頭的小吃,今天不少已經無影無蹤?2年在港來說並非很短,基本足夠一個甚或幾個新興食物由

  盛轉衰,這跟一般嘉年華式短期經營大大不同。果如是,經營者難道必須墨守成規,死抱舊菜式不改直至結業嗎?如果能夠變更菜式,則甄選機制的原意就大大改寫,因為可能出現計劃上或參賽時是提供特式食品,但到經營後卻轉頭售賣其他東西的情況,在甄選中脫穎而出僅代表贏得經營權,卻不保證得勝食品會在美食車出現。然則,這個制度還有持續下去的意義嗎?

  此外,甄選機制要求撰寫計劃書,並且提供財務估算,這又是一個不低的門檻,教育水平較低者恐怕無法跨越難道美食車只是針對學歷普遍較高的青年人的玩意,未能受惠免費教育的上一代人都要拒諸門外?事實上,甄選機制本來就恰似什麼創業基金申請程序。

  增美食車回歸市場主導

  美食車甄選機制有保證質素的最大優點,不過也有其他諸多缺點,都是違反市場主導原則的衍生物。為何如此?主要是由於首批美食車數量實在較少,故此有關方面不得不疊高一定門檻;反過來說,則如果美食車數量得以增加,則完全開放成自由市場般又有何不可?(當然還要符合相關消防、飲食等規定。)所以,盡快增加美食車數量及經營點,好讓一切回歸市場主導,乃是解決上述問題的最大出路,而社會各界也絕對樂見其成。

  美食車新措能否成功?除了取決於食物質素,制度本身其實才最重要。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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