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市商務局獲悉,為把會展業培育成三亞現代服務業的重要產業和新的經濟增長極,在三亞舉辦的展覽單次最高可獲獎勵150萬元,市商務局也將派員前往會展現場進行核查。
據悉,海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海南省會展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根據該辦法的規定,我省會展業發展專項資金通過股權投資、貸款貼息、獎勵方式支持會展業發展,凡在2015年11月1日以后在我省舉辦的會議、節慶(不含文化節慶會展項目)、展覽類等獎勵項目需要當地商務部門進行現場核查,核實最高可獲150萬元獎勵。
專項資金的管理由海南省商務廳、海南省財政廳共同負責。自11月以來,市商務局接到企業在三亞市舉行大型會議核查申報有10家。該局根據項目申請、核查、總結等情況提出初審意見,經財政部門審核同意后,按季度匯總報省商務廳。省商務廳將組織人員對提交的會展獎勵材料進行審核,抽查相關酒店、展館等活動場所的有關資料,了解、驗證企業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提出會展獎勵資金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