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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东涉拖网捕鱼被捕

2015-12-24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区天海报道:一名本地花甲船东,本月中驾渔船到香港边界水域,涉嫌以非法的「拖网」方式捕鱼,被渔护署及水警当场发现人赃并获,涉事渔船被拖返水警基地检查时,船东竟将渔护署外判人员的检测用工具,包括发电机等统统踢落海,再涉刑事毁坏被扣查。

  将渔护署工具踢落海刑毁

  水警东分区副指挥官(行动)郭志强总督察昨表示,本月21日,水警及渔护署人员在横洲以东5海里、距离边界3海里的本港水域,发现一艘渔船正在使用拖网进行捕鱼,立即上前进行检控,当时船上有一名姓冼本地船东(60岁),及3名内地船员。

  警方经调查后,除了非法方式捕鱼外,该船更无向署方登记作捕鱼用,立即向船东发出传票,并将船押返水警基地扣查。水警并於船上检获拖网工具、器材、26张渔网及20公斤渔获。郭志强指,渔护署须检查涉事船只,召来外判工人拆除俗称「虾须」的拖网鱼杆时,船东竟将工人的发电机等工具器材,一并踢入海中,警员随即以涉嫌刑事毁坏将其拘捕。

  渔农自然护理署渔业主任伦翠婉表示,有监於「拖网捕鱼」会造成过度捕捞,对自然生态有严重不良后果,故自2012年12月31日凌晨起,在香港以拖网方式捕鱼为非法行为。渔护署不时派员巡查,及与水警联合行动,打击非法捕鱼。伦翠婉续称,自2012年底拖网捕鱼列为非法后,翌年即有20宗成功检控;2014年则有18宗;而今年包括本宗案件,则有多达39宗,其中28宗已成功检控。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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