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85

P2P管理意見來了,“三娘教子”有點難

2015-12-29
来源:南都

  在P2P行業醜聞橫飛、人心惶惶的2015年最後一周,監管細則終於出台了。昨日,銀監會與工業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門公布了《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7月份出台過一份文件,不過是針對整個互聯網金融行業的,捎帶了P2P。剛出台的這一份是只針對P2P的,足可見重視程度。

  在過去的幾個月裏,P2P行業風波難平,資金鏈斷裂跑路的平台還沒數完,非法集資案又鬧了起來。P2P行業監管缺位,平台中不乏渾水摸魚者,投資者也相對缺乏風險意識與判斷能力,又無合法規則與保障,野蠻生長中難免出問題。管理暫行辦法在此時出台,亦算及時。

  即使是在P2P行業醜聞不斷的當下“頂風出台”,這份監管細則對行業還是相對友好的,並沒有出現此前對第三方支付那種日上限5000元之類的奇葩規定,也沒有對准入門檻設立過度限制,實行的是備案制。監管細則對平台與出借人雙方的權責進行了較為明確的規定,當然也拉了12條安全至上的明晰紅線。

  讓P2P平台最壓力山大的紅線,就是不能做平台擔保了。現在幾乎所有P2P平台都會明裏暗裏為出借人擔保承諾保本保息,這條紅線一拉平台就不能再自己做擔保了,隱性擔保也不行。要知道一開始P2P平台在投資觀念偏保守的中國很難展開,是部分平台開始了墊付擔保之後才逐漸發展起來的,一旦不能擔保,對平台的信用背書提出了很高要求,小平台壓力會很大。

  而且,和7月份的規定一樣,P2P平台都不能做資金池,只能做純粹的信息中介平台,資金不經手。自融是決計不行了,借P2P平台賣基金和理財產品也不行。同時,監管細則還限定了線下業務的范圍,想要做線下募資或者開理財門店都是違法的,把P2P做成O 2O這條路行不通了。另外,也有一些如“不允許向非實名制注冊用戶宣傳或推介融資項目等條款”這樣的規范性規則,其實有點難以執行與監管,畢竟P2P的廣告很多也是涉及具體產品信息的,本來就是想通過廣告吸引人注冊,那這樣算不算違反規定呢?

  總而言之,P2P這一行業終於很快就要在理論上有法可依了,只是能不能有效監管又要打一個問號。看看監管細則的發布方,是三個部委,根據意見內容管P2P的除了銀監會還有工信部和公安部,也就是說,P2P面對的局面是“三娘教子”。對於P2P這個“小鮮肉”,既想有娘親的名分又怕出事擔責任。說是金融相關業務銀監會管,涉及電信的業務工信部管,金融犯罪歸公安部管。但P2P這種互聯網金融平台本來就是兼而有之,都是需要混業監管的,出了事還得把每個環節拆開來追究監管責任,難免陷入九龍治水的困局。

  在P2P行業風波不斷的時刻,監管細則出台確有必要,內容也趨於鼓勵。只是監管不能只圖便利,“三娘教子”的形式怕是很難解得出互聯網金融監管這一暫時性世界難題了。

[责任编辑:郑婵娟]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
带来性能的影响 //setTimeout("SetIframeHeight()", 300); } 面要做DOM动态操作,有可能带来性能的影响 //setTimeout("SetIframeHeight()", 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