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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互設辦 確認協議架構

2016-01-12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網訊】臺灣陸委會與大陸國臺辦昨日同步證實,兩岸於1月上旬就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議題進行第9次業務溝通,確定兩岸辦事機構將具備人道探視及相互通報等功能,并確認協議架構將以文本及「行為規範」、「保障及便利措施」兩附件方式呈現。而在協議文本表述、具體設置等方面尚有若干細節問題,有待雙方繼續溝通,作出安排。
 
林祖嘉資料圖
 
  陸委會:不確定因素多
 
  另據陸委會副主委林祖嘉昨日透露,臺當局已擬定「大陸地區處理兩岸人民往來事務機構在臺灣地區設立分支機構條例草案」,待兩岸簽署兩會互設辦事機構協議,會一并送立法院審議,兩者通過協議才會生效。不過,林祖嘉說,確認協議架構是這次溝通最大進展,之后還有很多細節要討論。如臺灣在陸人員能否和他國大使館接觸、辦事處選址以及島內新立院或要求兩岸監督條例通過后才能簽署,目標便難以達成。
[责任编辑:董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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