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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费17万变78万海关拘3人

2016-02-02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万家成报道:一间室内设计及装修公司涉嫌使用不良营商手法,提供装修服务时在没有获得消费者同意下加收工程费用,并以「先动工,后报价」的手法实行「先斩后奏」,户主由起初议定的17万元装修费,最终变成78万元,公司涉嫌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海关接获投诉后展开调查,在过去两星期拘捕涉案公司3名男女。

  动工后狂加费涉违商品例

  被捕3人包括一对男女为公司董事,一名男子为职员,年龄介乎46至47岁,现已获保释候查。

  海关不良营商手法调查课第1组指挥官黎嘉乐表示,肇事单位实用面积800尺,位於马鞍山区,户主在2014年9月光顾一间室内设计及装修公司,对方开出一张报价单,包括翻新、拆墙及订制家俬,共17万元。报价单中包括10个项目,其中1至9项都清楚列出详细收费,到第10项则只写作:并附加218项工程内容含糊。

  追加8报价单需多付61万

  黎嘉乐称,装修公司在动工两星期后,职员态度殷切,主动提议一些改动工程,又追加第2份报价单,价格同样是17万元,户主亦不虞有诈答应追加工程费用。直至1个月后,装修公司开始不断「先动工,后报价」,不停追加报价单。例如拆卸大门,要拆除「气鼓」,需另加收费用。户主不满与职员理论,有人开始态度恶劣,最后户主被追加8份报价单,合共160页,附加30张草图,连同最初协议的17万元外,再需加付61万元。户主当时已付款50万元,但深感被骗决定作出投诉,海关展开调查后,於过去两星期拘捕3名男女。

  黎嘉乐呼吁室内设计及装修业界人士遵守法例,在销售室内设计及装修服务时,向顾客提供全面、清楚明确、易於理解及适时的重要资料。而消费者亦应谨慎选择服务,如对附加收费有怀疑,应寻求专业意见。市民如怀疑商户违反《条例》,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

  根据《条例》,商户如在交易过程中,遗漏或隐藏重要资料、以不明确、难以理解、含糊或不适时的方式提供重要资料,因而导致或相当可能导致一般消费者作出某项交易决定,而如该消费者没有接触该营业行为,该消费者是不会作出该项交易决定的,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0万元及监禁5年。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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