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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慧琼狠批暴力如癌细胞

2016-02-15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王珈莉报道:旺角暴乱事件发生至今已一周,暴徒疯狂袭警行为受各方唾骂。民建联立法会议员李慧琼昨日出席《城市论坛》指出,事件可看到暴力的恐怖,形容暴力是「癌细胞」,社会应与暴力切割,若将「癌细胞」合理化,担心会将香港推向危险边缘。她又批评,策划事件的人是「假本土」极端行为,因真正的本土主义应有正面作用,引领人欣赏本土情怀。屯门区议员、新界关注大联盟召集人何君尧认为,警方当晚的处理过分克制,应使用更高武力,包括出动散弹枪。他亦认同,现在是时候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

  社会应谴责并与之切割

  李慧琼於《城市论坛》上谴责示威者使用暴力,指社会应与暴力切割,形容暴力是「癌细胞」,担心让它蔓延或会发生伊斯兰国(IS)暴力行为。她认同,社会上存在很多深层次矛盾,「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认为矛盾是长时间积累下来,非一时三刻出现,应一步步解决。

  她说,自己也认识很多年轻人,普遍反对暴力及认同需与暴力切割,只是少数极端分子掷砖头及袭警。惟在李慧琼发言期间,学民思潮成员黎汶洛多次「插嘴」打断其发言,李多次向黎表示,应尊重他人发言。

  何君尧撑更高武力镇暴

  何君尧认同香港管治出现问题,理解市民对社会的关心,但不能因而暴力及犯法,应以游说方式解决,重申「暴力就系暴力,犯法就系犯法」。他指,任何有血性、有良知的人都会谴责暴力事件;又指,理解年轻人对法治精神的理念,但并非参与暴力事件的理由,强调不能触及法律的底线,更不可以合理化犯法行为,强调必须严惩暴徒,不能把暴力合法化。

  他认为,年初一晚警方的处理手法过分克制,警方应使用催泪弹驱赶示威者。他指,政府应执行具阻吓性严刑峻法,防止以后再有暴力事件发生。他其后被黎汶洛问警方是否应开枪,他回答「是」,又说1967年时警方都有使用散弹枪,并指「(同样情况)美国随时『辣』低几件」。黎再问何是否想射杀香港人,何强调是杀暴徒,不是杀市民,斥对方不要断章取义。

  赞成就基本法23条立法

  何君尧补充,警员的配枪不是装饰,如遇上危险情况,生命受到威胁,警告无效后,应按守则开枪。他认同当晚警员鸣枪示警的做法,因当时警员被暴徒追打,警员为救同袍才鸣枪。

  对於有人认为旺角冲突后可就23条立法,李慧琼表示,立法是宪制责任,但并非解决问题的方法,认为政府应先解决青年「上车、上楼、上位」问题;何君尧则认为,现在是时候就《基本法》23条立法。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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