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 VS FBI
中新網3月1日電 綜合外電報道,當地時間2月29日,美國紐約一位聯邦法官宣布判決:蘋果公司不應被強制解鎖iPhone。但請注意,這是另外一宗涉及到FBI要求蘋果解鎖嫌犯iPhone的案件,此案有關紐約布魯克林的一宗販毒案件。
紐約的聯邦法官“James Orenstein”判決,美政府沒有權力(legal authority)強制蘋果解鎖iPhone。
蘋果在本案中面臨的法律問題,與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圣貝納迪諾恐怖襲擊案有類似之處。Orenstein法官在判決中提到FBI的要求是不合理的負擔(unreasonable burden),這和蘋果的觀點一致。
上個月,美執法部門要求蘋果協助解鎖加州槍擊案兇犯賽義德法魯克的手機,蘋果CEO庫克公開表示拒絕,此事被炒得沸沸揚揚,許多科技界的高管都發表聲明支持蘋果拒絕其要求,如谷歌CEO皮查伊以及微軟高管等等。目前,此事還在走法律程序,沒有完全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