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何加祺報道: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昨日陪同2位被中介公司濫收中介費的受害人到旺角警署報案,其中一位受害人指,當時自己只簽了服務協議,并沒有借錢,卻被中介職員「追數」,要他支付8萬元。數天后更「起釘」至11.5萬元,其家人更開始受到追數公司不斷滋擾,更一度恐嚇受害人指會向更多他的家屬進行滋擾。王國興促請政府盡快全面修訂《放債人條例》,擴大規管範圍。
手續費「起釘」增至11.5萬
王國興昨日陪同2位被中介公司詐騙的受害人到旺角警署報案,他指,過去半年共接獲36宗有關借貸服務的投訴,當中涉及8至10間中介公司,總涉款高達4000萬元,其中涉及受害人被濫收的中介費接近2000萬元;而最嚴重的受害人借貸360萬元,但被中介公司榨取300萬中介費。
他又說,「財務」中介公司詐財方式日新月異,有不少中介公司至今仍透過「自己方式」取得市民的個人資料,繼續以提供各類型服務,如:委託資深律師行代辦破產、提供免費法律諮詢作招徠,訛騙事主簽署服務協議,要求事主到財務公司借貸支付服務費。
其中一位受害人李先生表示,2月時收到推廣短訊,回電時發現對方對他的個人資料,包括有10萬元財務公司及約30萬元信用卡債務等紀錄瞭如指掌,聲稱可替他向銀行進行低息借貸、提供免費法律諮詢等免費服務。當他上門了解時,中介游說他進行破產避債,他拒絕后,中介轉稱可介紹他到銀行借貸,最終他不勝其煩而迫於簽署服務協議,中介當時指轉介不成功不費,只要求他即場支付1000元服務費。
李先生翌日收到中介短訊,要求他到財務公司借貸,但他認為金額有出入,故向中介了解,而中介要求他到財務公司借貸以支付中介服務費,他拒絕后,中介職員即時反面,指服務協議等如借貸,更稱「唔借一樣要還,一樣起釘」,要他支付8萬元。數天后,李先生及家人開始受到追數公司滋擾,要他償還11.5萬元欠款,其家人不但被追數,公司不斷收到傳真,及致電公司進行騷擾,其中一名家人住所更被毀壞;該公司更指會將行動升級,向他更多家屬進行滋擾。
王國興指,現時《放債人條例》存在漏洞,舉證中介與財務公司合謀十分困難,故促請政府盡快全面修訂該條例,擴大規管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