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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司覆阻建三跑候裁決

2016-03-02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網訊】耗資1415億元的機場第三條跑道工程,於去年3月由機管局及行政會議「拍板」通過,有市民及環保團體先后入稟提請司法覆核,圖推翻興建三跑的決定,高院昨一併處理3宗有關司法覆核案件。行會及機管局均指出,三跑工程是發展本港機場以維持香港作為國際航空樞紐的競爭力,故有權向旅客徵收機場建設費。法官下令押后裁決是否批出司法覆核許可。
 
  申請人分別為城大測量系女學生許善珩、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以及社運人士古思堯。黃昨親自申請延期交代覆核理據,解釋因正等待上訴法援拒批的結果;同樣沒有代表律師的古則缺席聆訊。法官將押后處理黃的申請。
 
  獲批法援的許善珩由資深大律師潘熙代表。潘質疑,機管局無權向旅客強制徵收180元機場建設費,有關徵費屬於稅項,但局方卻繞過立法會審批。他又指三跑工程將香港部分空域管理權交予深圳,觸犯《基本法》第一百三十條,違反香港管理區內民用航空及空中交通服務的自主權。
 
  行會代表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則指,申請人是告錯對象,因機管局才是決定通過方案的最終決定人,行會只是核準香港有興建第三跑的需要;余又質疑有關徵費是否屬於稅項,即使法庭裁定機場建設費的安排屬不合法,亦不等同要撤回整個計劃。
 
  機管局:符規則可徵建費
 
  機管局代表高浩文資深大律師指,興建三跑的主要用途是發展香港國際機場,以維持香港作為國際航空樞紐的競爭力,計劃符合機管局《機場管理局條例》內的發展規則,故局方有權徵收機場建設費。
 
  高浩文另反駁申請人指,若三跑計劃落實,政府將無法從局方收取股息的說法,指有關推論實言之過早,政府以往雖未能收百分百股息,但局方一向派出八成股息予政府。
[责任编辑:董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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