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担任香港小交响乐团首席的长笛吹奏家陈国超,在九龙塘一间小学教授长笛吹奏期间,声称抵受不住女学生样貌甜美而多次摸胸摸臀非礼4名12及14岁女童,当中包括一对小姊妹学生,该对姊妹哑忍3年後,妹妹终於向同学和老师投诉,而揭发事件。陈今在区域法院承认8项非礼罪名。案件押後至4月11日以候被告心理医生报告及4女童创伤报告,被告还押候判。
陈国超
已婚育有一女的被告陈国超(56岁)是本地着名长笛吹奏家和资深长笛导师,他曾於1990年代担任香港小交响乐团首席。
主控官谷敏儿指被告於13年1月至15年8月期间多次个别教导4名女童时,藉词教4人如何「呼吸运气」,伸手摸女童腹部至胸部,被告其中一次更强行捉着一女童手抚摸他下体。
湾仔区域法院
12岁女童向同学及老师申诉,惊动母亲报警。但被告得悉东窗事发即以whatsapp发短讯给女童母亲要求原谅,同月7日被告被捕,声称抵受不住女童样貌甜美而一时冲动犯案。
辩方大状徐兆华求情指,被告拥有音乐学士,曾在维也纳深造,有四兄一姊,4名兄长先後离婚,居於新界三层村屋,除须供养妻女外,亦要供养96岁年老母亲,以及嫂子和侄子女。辩方又指,被告深感後悔,向各女童及其家人致歉,因面对工作及生活压力,不懂如何渲泄致愚蠢地犯案,案发後接受心理治疗及辅导。
辩方强调,被告一家由加拿大回港定居照顾年老母亲,作为成功音乐家的被告,认为自己错过很多发展机会,一度感到忧虑,回港後任私人长笛教师,收入大幅减少兼不稳定,在事业及财政压力下才非礼4女童,被告犯案纯是心理问题。
辩方又向法庭呈上71封求情信,包括被告自己、妻子、女儿、被告的同学、朋友及音乐学生等。当中包括15封是被告在维也纳音乐学院的同学,另有香港交响乐团总监罗国治等,均赞扬被告在音乐界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