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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劏客 黑的司机入狱3月

2016-03-22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报网讯】一名有四次「劏客」案底及判监的六旬的士司机,多次出狱后仍「贼性不改」,去年再度犯案,昨日被法庭判监3个月,吊销的士牌照6个月。

  警放蛇75车资收300元

  63岁的被告黄华慰,於去年平安夜被「放蛇」警员揭发滥收车资,由山顶前往中环置地文华东方酒店原本75元车费,被告开价300元。他承认收取超过订明收费率的的士租用费、没有拨动的士计程表指示器、使用一辆并非在良好及可使用状态的车辆共10项罪。

  裁判官钱礼判案时指,被告有32次案底,当中10次案底跟的士相关;但考虑被告认罪,在扣减三分一刑期后,就一项滥收车资,判囚3个月及吊销的士牌照半年;无「起标」罪就判监4星期;8项使用非良好状态车辆,每项判囚两星期,所有刑罚同期执行。

  32次案底4次滥收车资

  被告求情时,希望法庭不要判他停牌;但法庭纪录显示,黄有32项案底,其中多次为同类,包括4次滥收车资的刑事纪录,他更於2013年1月成为因滥收车资而判囚的首例。裁判官考虑他案底累累判刑如上。

  判刑后,黄即向法庭指出其的士牌放在深圳住所,裁判官遂下令他出狱后3天内将有关牌照交到法庭。

  根据资料,黄曾於2013年的一年内3次驾的士「劏客」犯法,终被乔装探员识破,被判囚及停的士牌,当时裁判官更直斥其行为损害香港旅游形象。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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