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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版「兩岸條例」立院逾期未審須表決

2016-04-02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網訊】民進黨版「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昨日正式出爐,草案中規定談判前、中、後三個階段的監督機制。民進黨自稱嚴格程度「舉世少有」,國民黨則抨擊其政策轉彎。

  協議采逐條審議表決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當天舉行記者會公布了草案架構及方向。據介紹,草案有兩大重點,一是談判前、中、後三階段,二是談判計劃、協議草案、協議文本,均需向立法院報告、審議並備詢,聽取各界意見。

  談判前,陸委會與協議權責單位,須蒐集輿情、舉辦公聽會並與利害關系人溝通,擬定「談判計劃」,並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報告、備詢。

  談判中,協議談判與大陸達成的初步共識,要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報告並備詢。行政院須向立法院提出協議草案,經同意後,才得進行協議簽署,或依立法院決議修正意見繼續談判。協議草案送立法院審查,應於90日內完成,逾期未完成,應由院會議決,之前引發爭議的自動生效文字被摘除。

  談判後,行政院函送協議文本至立法院,采逐條審議全案表決,但得對部分條文得以決議附加施行配套,兩岸換文後,協議生效,談判後主管機關掌握協議執行情形仍須向立法院提出報告。

  服貿貨貿5.20再談

  黨團幹事長陳亭妃表示,黨版條文在談判前、中、後三階段都進入立法院監督及公民參與機制,嚴格的程度,舉世少有,是從頭嚴到尾,行政院必須遵照立法院決議進行。至於外界質疑也有「自動生效條款」,陳亭妃說明,真的沒有這些文字,外界誤解了。

  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在第一、二階段都會納入「國安」審查,若有危及「國安」之虞,應立即停止談判。至於服貿、貨貿協議要如何處理?柯建銘表示,要等5.20新的行政部門來立法院報告後,再決定怎麼處理。據了解,民進黨黨團大會也沒有討論到服貿或是貨貿。

  柯建銘強調,「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是以立法院為主的監督權,因此,未來新政府的行政部門不會另提版本,屆時將交由民進黨「內政委員會」召委主審,預計四月底後就能開始排案實質審查。

  對於民進黨的監督條例爭議,之前強送服貿至院會引發黑箱之虞繼而導致反服貿學運的前國民黨立委張慶忠表示,「一切都過去了」,樂見民進黨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我能理解在朝在野時心態會不同;立法院不能惡意杯葛人民所求,「不然受苦難的是台灣跟人民。」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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