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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名中國遊客被指在泰國保護區內非法捕龍蝦

2016-04-06
来源:新京報

  斯米蘭群島位置圖

  原標題:20中國遊客被指在泰公園非法捕龍蝦

  公園稱在保護區捕魚,船長否認;遊客暫未被拘;遊客租賃船只不具備捕魚資質,警方拘捕涉事船長。

  日前,泰國攀牙府斯米蘭群島國家公園稱,20名來自香港及內地的遊客涉嫌於保護區非法捕魚。據了解,遊客經一家旅遊公司租船出海捕魚,船員稱捕魚地點在保護區外。昨日,因涉事船只無法提供准確捕魚定位,當地警方處罰其在一個月內禁止帶遊客進入國家公園。目前,泰國警方暫未拘捕中國遊客。

  昨日晚間,中國駐普吉領事辦公室工作人員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已聽說此事,暫不清楚中國遊客是否回國,具體情況正在進一步了解中。

  公司:未安排捕魚船只

  據泰國媒體報道,20名遊客經一家旅遊公司“Oktavia Dive Center”報名,參加3月29日至4月3日的潛水團。近日社交媒體上流傳出大量中國遊客在斯米蘭國家公園捕魚的照片。多張圖片顯示,印有“Panunee”字樣的船只停靠後,遊客在海裏捕捉龍蝦、海鱔等海洋生物,船上放有大量海鮮,遊客興致勃勃地舉著海鮮拍照。

  昨日,有媒體報道稱,“Oktavia”旅遊公司的網頁上放有捕殺海鮮的照片,疑似作為宣傳。新京報記者登錄該網站,並未發現相關圖片。昨日晚間,該旅遊公司一名工作人員告訴新京報記者,捕魚船只並非公司安排,而是遊客自行租用的私人船舶,公司並不了解非法捕魚一事。對於中國遊客的行為,該公司表示代遊客向泰國國家公園方面致歉。

  斯米蘭國家公園巡邏人員證實涉事船只屬於Panunee公司,為曼穀一家專門從事旅遊遊艇的公司。昨日晚間,新京報記者致電該遊艇公司負責人,對方表示捕魚船只確實為公司所有,但遊艇不提供捕魚工具,並不了解遊客在船上的捕撈行為,公司船只和工作人員亦從未從事非法捕魚活動。該負責人稱,由於自己在日本出差,未及時了解到捕魚情況,其隨後向香港旅遊代理公司反映情況,香港公司表示並不知情。

  船長稱在保護區外捕魚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攀牙府警方已於4月4日拘捕了涉事船只的船長和一名船員,船長拉爾曼證實捕魚屬實。拉爾曼介紹,3月29日至4月2日期間,帶領20名中國遊客遊玩,但由於在夜間接到遊客,並不清楚遊客自行攜帶了哪些捕魚工具。

  攀牙府警方要求船員提供船只停靠後進行捕魚的准確方位。一名船員對警方稱,他們停靠的位置在斯米蘭群島4海裏以外的海域。船長拉爾曼表示這是船只的正常路徑,不在國家公園的范圍內。但泰國警方表示,船員提供的定位與AIS(船舶自動識別系統)定位報告不相符。拉爾曼解釋稱停靠船時,沒有啟動AIS系統,所以無法顯示事發位置。

  對此,斯米蘭國家公園負責人納特對媒體稱,船長無法證實捕魚的位置不在公園內,而遊客使用的捕魚工具也不能成為證據,該船只有運載遊客的許可證,但並非合法的捕魚船只。

  納特表示,斯米蘭是泰國著名的海洋國家公園,是聞名世界的潛水天堂。泰國海軍負責在各潛點及下錨區裝設浮標以供船只懸系之用,不准任意下錨,以免傷害珊瑚等生物。

  公園內的海洋生物十分稀有珍貴,應該受到特別的保護。事發後,海洋公園方面表示,會安排工作人員對船員和導遊進行培訓,以確保他們知曉公園的領域。

  船員:系遊客自行釣魚

  經調查,泰國警方確認涉事船只是當地出租的私人船只。據船員介紹,這批遊客抵達國家公園後,租賃遊船進行潛水活動,但隨後提出釣魚要求。船長拉爾曼表示,國家公園海域禁止釣魚,但遊客仍要求到國家公園以外的海域釣魚。因無法與船主(即Panunee公司)取得聯絡,船員以為在國家公園以外的海域釣魚合法,遂將船只停泊在國家公園海域外4海裏,遊客開始在海中釣魚及捕捉龍蝦等其他海洋生物。

  當地國家海洋公園高級顧問索恩博士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斯米蘭附近擁有豐富的海洋生物資源,也因此容易遭到捕撈,但近年來大量捕撈事件很少發生。索恩表示,如果遊客在公園保護領域外捕魚將很難受到懲罰,也不會面臨拘捕,“一旦離開了捕撈現場,將很難對他們進行懲罰。”索恩提醒稱,在泰國海洋公園和其他受法律保護的海域內捕撈海洋生物是非法行為,應當引起遊客注意,一旦被公園巡邏人員發現,將會面臨相應的懲罰或者被警方拘捕。

  斯米蘭群島簡介

  斯米蘭群島(Similan Archipelago)有“珊瑚花園”之稱,可欣賞到珊瑚的絢麗色彩。以9個島嶼組成的斯米蘭群島,1982年被列為國家公園,潛水排名在世界前十之內。 沒有受過潛水訓練也可以享受潛水觀魚的樂趣。在陽光的照射下,海底世界美得如夢如幻。 斯米蘭國家公園擁有清新水域,未受汙染的海灘,絢爛多彩的珊瑚礁群和碧藍的海水。迷人的海景每年吸引成千上萬的遊客,是聞名世界的潛水天堂。

  ■ 追訪

  若知不能釣魚卻故犯可列入旅遊“黑名單”

  昨日,泰國警方對媒體表示,目前因涉事船員無法提供證據證明准確的捕魚地點,故處罰其在一個月內禁止帶遊客進入國家公園。目前,泰國警方暫未拘捕中國遊客。

  如果遊客存在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序良俗的行為,那是否會在當地受罰、或被列入“旅遊黑名單”?對此,中國未來研究會旅遊分會副會長劉思敏稱,如果中國公民確實在對方規定的保護區范圍釣魚,便違背了當地的相關規定,理應接受當地官方裁決。

  劉思敏稱,如果遊客不知道該地區禁止捕魚,屬於誤操作的話,這些遊客不應被列入旅遊黑名單中。如果明知故犯,存在主觀故意,那么根據《國家旅遊局關於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相關規定,經“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評審委員會”認定後,可被列入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

  上述《辦法》被旅遊業內稱為“遊客黑名單”,新京報記者了解到,遊客不良信息保存期限為一至兩年,期限自信息核實之日起計算。如果遊客的不文明行為造成嚴重不良後果,必要時會向公安、海關、邊檢、交通、人民銀行征信機構通報,這將會影響到遊客再次旅遊,嚴重的甚至會影響到出境、銀行信貸等。

  ■ 盤點

  兩起涉泰旅遊事件中國遊客被“拉黑”

  ●網傳中國遊客泰國用餐盤鏟蝦

  今年3月,一段中國遊客在泰國自助餐廳用餐盤瘋狂鏟蝦的視頻在網絡上傳播,引起熱議。

  餐廳方面發聲明稱,視頻顯示當時正值泰國旅遊高峰時節,有大量包機的中國遊客就餐,其中有部分旅行團離境航班時間將近,才會出現部分遊客用餐擁搶的場面。

  ●網傳中國遊客泰國吃霸王餐

  今年2月底,一條中國遊客在泰國清邁一家餐廳“吃霸王餐”的消息引起泰國網民熱議。該中餐廳老板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遊客與工作人員發生口角,但中國遊客確已付了飯錢,不存在泰國媒體報道中所說的“吃霸王餐”現象。

  ●4名中國遊客泰國機場鬧事被記“黑名單”

  2015年9月,幾段“中國遊客大鬧曼穀機場”視頻在網絡上熱傳,視頻中,因為航班延誤,一些中國遊客在泰國一機場采取唱國歌“旅遊維權”的方式,引起網友熱議。經查,涉事的4名遊客分別來自四川、重慶。根據相關規定,將上述4名遊客列入“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

  ●兩中國遊客鬧事致飛機返航被“拉黑”

  2014年12月11日晚乘坐泰國亞洲航空公司航班由曼穀飛往南京,遊客張某和王某因餐飲問題與空服人員激烈爭吵,並謾罵、恐嚇和威脅。因事態危害航空安全,機組決定飛機中途返航。這兩名遊客列入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信息保存期限自2015年3月24日至2017年3月23日。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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