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4名越南籍非法入境者及一名持担保书的越南籍非法劳工,被控在香港非法入境後或受遣送离境令规限,未得入境处处长授权而留在香港接受雇佣工作,他们均承认控罪,各人被判监禁15个月。当中4人亦承认行使伪造香港身份证或伪造香港身份证副本,分别被判监禁6至15个月不等。所有控罪同期执行。
其中1人为越南籍声请者
入境处於上月30日进行的反非法劳工行动中,於九龙湾、旺角、深水?、尖沙咀、元朗及屯门共搜查了11个目标地点,包括食肆及服装舖,共拘捕了1男4女非法劳工。他们当时正在食肆厨房内清洗杯碟、清洁、预备食物及煮食。在检查身份证明文件期间,1名被捕男子出示了由入境处签发不允许雇佣工作的担保书(俗称「行街纸」),调查发现他为免遣返声请人士。其余4名女子为非法入境者,调查人员并於当中3个现场发现4张载有她们样貌的香港身份证副本。
调查期间,5人均承认在港非法工作以赚取金钱,当中4人亦承认以伪造香港身份证或伪造香港身份证副本作求职之用,并在有关店舖的求职面试中出示该伪造身份证或副本。
该5名被捕人士分别在4月1日及2日於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