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6

拒发牌港视行会上诉得直

2016-04-07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冯仁乐报道:香港电视就不获发免费电视牌照早前申请司法覆核,高院去年判港视胜诉,但行政会议不服并提出上诉。上诉庭昨日颁下判词,3名法官一致裁定行会上诉得直,兼得讼费,并下令撤销原审判决。判词指出,当局循序渐进发牌,不等於为发牌设上限,又提到亚视停播,不能轻视本地免费电视的恶性竞争。行政会议及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对裁决表示欢迎。港视一方就指会考虑再上诉,正寻求法律意见。

 

  抱不设上限期望是误解

  高院去年4月裁定行会违反「发牌无上限」的广播政策,判港视胜诉,行会今年2月提出上诉。上诉庭昨日裁定行会上诉得直,指特首会同行会决定於特定时间内采用「循序渐进」方式发牌,与发牌没预设上限的政策没有矛盾,故行会的不发牌决定并没偏离政府的一贯政策目标;又指若有申请者对政府发牌数量於任何时间都不设上限抱有期望,这都是他对政策的误解,并不构成「合理」期望。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在判词表示,原审法官区庆祥对政府的政策文件过於咬文嚼字,亦以过分狭窄的方式解释有关文件,指政府就增发免费电视牌照的政策文件,只是列出最终政策目标是要促进竞争及不设人为的牌照数量限制,并没有为政策订下时间表,更没有订明推行政策的方式及详情,认为行会决定采取「循序渐进」的发牌方式,即先增发两个免费电视牌照,与政府的一贯政策并没底触。

  苏锦梁对裁决表示欢迎

  判词又说,政府决定在3个申请者中只发2个牌,是考虑到市场持续性,这是政策考虑,法庭不能挑战。虽然港视在节目策略以外,其他方面都较另一申请者香港电视娱乐优胜,但行会对各个考虑因素的比重是不能挑战,因为法例赋予行会权力和责任做决定。判词认为港视被拒发牌只是暂时性,并非永远禁止申请人再申请牌照,港视已再次提申请,政府亦正处理。

  苏锦樑对裁决表示欢迎,称会仔细研究判词,落实广播政策,让市民有更优质选择。他又说,通讯局1月已将港视再次申请免费电视牌照的建议提交行政会议,行会正在处理,有决定会尽快公布。港视发表声明对裁决感到失望,正就上诉理由寻求法律意见。

[责任编辑:陈明汉]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