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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原副省長劉志庚被開除黨籍:搞權色交易

2016-04-18
来源: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資料圖:劉志庚

  原標題:廣東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劉志庚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

  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廣東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劉志庚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劉志庚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長期搞迷信活動;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嚴重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嚴重違反廉潔紀律,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搞權色交易,揮霍浪費公共財產;嚴重違反工作紀律,幹預和插手土地用途調整等事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劉志庚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劉志庚開除黨籍處分;由監察部報國務院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劉志庚簡曆

  劉志庚,男,漢族,1956年6月生,廣東興寧人,1973年10月參加工作,1985年2月入黨,吉林大學政治經濟學專業,博士研究生學曆(全日制教育:吉林大學國民經濟計劃專業,本科學曆)。

  1973.10-1979.08 興寧縣陂寧公社小學教師;

  1979.09-1983.07 吉林大學經濟系國民經濟計劃專業學習;

  1983.07-1989.03 深圳市計劃局綜合計劃處科員、副科級、正科級、副處長;

  1989.03-1990.02 深圳市計劃局綜合計劃處處長;

  1990.02-1991.12 深圳市計劃局局長助理;

  1991.12-1992.12 深圳市計劃局副局長;

  1992.12-1993.08 深圳市龍崗區委常委、區政府負責人;

  1993.08-1995.07 深圳市龍崗區委副書記、區長;

  1995.07-1995.08 深圳市龍崗區委書記兼區長;

  1995.08-2002.04 深圳市龍崗區委書記(其間:1996.09-1999.06在吉林大學政治經濟學專業在職博士研究生學習);

  2002.04-2004.02 清遠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4.02-2004.03 東莞市委副書記;

  2004.03-2004.04 東莞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

  2004.04-2004.05 東莞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4.05-2006.03 東莞市委副書記,市長、市政府黨組書記;

  2006.03-2006.04 東莞市委書記,市長、市政府黨組書記;

  2006.04-2006.05 東莞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

  2006.05-2011.11 東莞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東莞軍分區黨委第一書記。

  2011.11-廣東省副省長

  2016.02 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新聞背景:劉志庚被指是東莞色情業“保護傘”

  被查前一天檢查春運

  跟十八大後不少落馬“老虎”相同,對於當地而言,劉志庚被調查的消息顯得有些突然。

  2月4日10時整,中紀委發布劉志庚被調查的消息時,廣東省政府官網仍有劉志庚的消息,稱2月3日,劉志庚率省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赴韶關檢查春運工作。這次檢查春運工作,是劉志庚被查前的最後一次亮相。

  廣東省政府網站當日(2月4日)報道劉志庚檢查春運工作

  主政東莞7年

  公開履曆顯示,劉志庚生於1956年6月生,廣東興寧人,吉林大學政治經濟學專業,博士研究生學曆。本科畢業後,他曾在深圳工作了19年,曆任深圳市計劃局綜合計劃處科員、處長、局長助理、副局長,深圳市龍崗區區長、區委書記等職,親曆了深圳改革開放的進程。

  2004年2月,劉志庚調任東莞市委副書記,之後在東莞工作了7年,前兩年任東莞市長,後五年任東莞市委書記。2011年11月起任廣東省副省長。

  被指色情行業“保護傘”

  新京報據當地媒體報道,2009年東莞曾進行一場治黃行動,時任東莞市委書記的劉志庚要求:“掃黃工作要高調抓,決不能給外界以‘黃色地帶’的印象。”但他也同時表示,“掃黃不能矯枉過正,各鎮要把握好度”。

  據財新網報道,知情人士透露說:在巡視組收到的舉報材料中,劉志庚被指是東莞色情產業的“保護傘”。2014年2月,東莞掀起舉國矚目的“掃黃”運動,即與有關部門從外圍著手調查劉志庚在東莞的違紀違法行為有關。

  此前多次網傳“落馬”

  據法制晚報報道,近年來,劉志庚違紀已被抓的傳言不斷。

  2014年9月5日,隨著東莞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梁國英的落馬,這種傳言愈加明顯。二人公開簡曆顯示,其“搭檔幹活”多年。

  據南都報道,當年,劉志庚回到“娘家”東莞調研交通及經信工作。梁國英全程陪同。

  梁國英(資料圖)

  離開市交通局後,劉志庚隨即來到市經信局,調研東莞近年經信建設情況。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局長冼周恩彙報了東莞經濟和信息化工作開展情況和下一年的工作重點。

  中紀委通報,經查,梁國英在東莞市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多次收受他人賄賂,數額特別巨大,多次收受他人禮金;隱瞞“裸官”身份;違反社會主義道德,與多名女性通奸。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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