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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前華裔警察梁彼得被判五年緩刑 免于坐牢

2016-04-20
来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4月20日電 據美媒報道,當地時間19日下午,紐約前華裔警員梁彼得案宣判,其罪行由過失殺人罪降為刑事疏忽殺人罪。法官接受了檢察官的量刑建議,對他處以五年緩刑及社區服務,梁彼得因此無需坐牢。

  法官在19日宣布判刑之前,將他的過失殺人罪名降為“刑事疏忽殺人罪(criminally negligent homicide)”。布魯克林高級法院法官Danny Chun宣布,梁彼得被判5年緩刑和800小時的社區服務。此外,梁彼得還因瀆職罪名被判3年緩刑,兩項緩刑同時進行。

  資料圖:美國第四大城市休斯敦超過2000人在該市最繁華的GALLERIA商業區高舉標語牌游行示威,聲援梁彼得警官。 中新社記者 王歡 攝

  法官在法庭上說:“當我看了被告進入政府樓Pink Houses一樓的監控錄像,我認為他當時是在全力以赴地做自己的工作、保護民眾。開槍并殺人不是他的本意,這不是蓄意犯罪,而是疏忽犯罪。”

  宣判后,布魯克林地方檢察官辦公室立即發表聲明,表示將對此案繼續上訴。湯普森在聲明信中表示:“布魯克林地區檢察辦公室積極起訴梁彼得犯有過失殺人罪名,因有確切證據表明,梁彼得的行為是有罪的,法律要求梁彼得必須為奪走格利(Akai Gurley)的生命的行為負責。”

  “大陪審團代表布魯克林社區的聲音,同意并裁定梁彼得有罪。作為已被定罪的重罪犯,梁彼得失去了他的警察職業,時刻被牢記一個事實——因為他的疏忽,導致了格利先生的死亡。”

  湯普森在聲明書最后表示:“我們提出的量刑建議對這個特殊的案件來說是十分公平的,但我們尊重法官的減罪判決與我方意見不一致,我們將繼續對此案進行上訴。”

  宣判后,辯方律師也表示將繼續上訴。

  資料圖:當地時間4月13日,梁彼得進入法庭。中新社記者 廖攀 攝

  據報道,在宣判前,梁彼得在法庭上告訴法官:“從小我的父母認為我想要成為一名警察是一個可笑的夢想,當我從警察學校畢業,我的夢想成真了。雖然現在我的生活被永遠地改變,但我希望有機會自新。”

  隨后,梁彼得向死者格利的家人道歉。而格利的家屬則表示,道歉無法換回格利的一條性命,他們不滿法官對梁從輕量刑。

  梁彼得的律師之一舍曼(Paul Shechtman)在法庭上說,梁彼得“不是一個壞人,也不是惡魔”。

  而在法庭外,華人區域聚集超過百人,華人民眾手舉標語,呼喚法官公平公正判決。現場也聚集了眾多格利的支持者進行示威抗議。超過200名荷槍實彈的警員在此維持秩序,其中包括紐約警局的反恐部隊。梁彼得的支持者和反對者人群被用金屬護欄隔開。

  資料圖:梁彼得母親在抗議活動上痛哭失聲。 中新社記者 阮煜琳 攝

  上月,檢察官湯普森(Kenneth Thompson)向法官提出量刑建議,希望判決梁彼得緩刑5年,配帶電子鐐銬在家監禁6個月,做社區服務500小時。湯普森表示,鑒于該案的事實、當事人沒有犯罪前科,以及梁彼得對公眾安全不會帶來任何威脅,因此他認為沒有必要判決梁彼得入獄監禁。

  而19日的判決比湯普森的建議更輕。

  梁彼得與2014年11月20日與搭檔在布魯克林政府樓的樓梯間巡邏時,不慎配槍走火擊中墻壁,子彈反彈恰好射中進入樓梯間的格利胸膛,致其死亡。大陪審團以二級誤殺、二級攻擊、二級疏忽致險、刑事疏忽殺人及瀆職五項罪名起訴梁彼得。28歲的梁彼得原本最高面臨15年徒刑。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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