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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決”是障眼法 陳方安生謬論被指為“港獨”張目

2016-04-21
来源:大公網

  陳方安生聲稱“提出自決不等於支持港獨” 資料圖

  文|陳道理

  剛到美國發表攻擊中央及特區政府言論的陳方安生,昨日又向本地傳媒大發謬論,聲稱“提出自決不等於支持港獨”。這是顯而易見混淆視聽,與其他反對派口中的“言論自由等同支持港獨”歪理如出一轍。“自決”與“港獨”當然不完全意思相同,問題在於,如今提出“自決”的又是些什么人?是真心維護“一國兩制”的人,抑或根本就是鼓吹“港獨”的極端勢力?明知“港獨”以“自決”作為口號與規避批評的幌子、明知公眾不接受這種極端言行,陳方安生仍要自欺欺人地替這種“港獨”勢力張目,到底所居何心?

  陳方安生昨日的原話是這樣的:“提出自決並不等同支持港獨,因為港獨只是其中一個選擇,若然特區政府在往後恪守基本法,落實‘一國兩制’,而北京減少幹預,相信能挽回市民信心。”在陳方安生的語境裏,一方面稱“提出自決”不直接等於“支持港獨”,另一方面又說“港獨”只是“自決”的其中一個選項。這是顯而易見的詭辯,是刻意將手段與目的作出混同,手段可以不同,但目的實際上是一致的。當下不論是提出“自決”還是“港獨”者,其最終目標根本就是要分裂國家。

  第一,“自決”是“港獨”的遮羞布。

  當然,不論從任何角度去看,“自決”與“港獨”,兩者意思當然不同,不論其詞性、詞義、前綴、後綴都截然相異,只要有基本的中文水平,這都是再簡單不過的常識。但眼下拿“自決”說事的人,實際上是以“自決”來替代“港獨”之名。事實上,香港市民對於任何挑戰“一國兩制”,分裂國家主權的行為,都抱以高度警惕的態度,“港獨”主張者,包括那些打著“本土主義”的所謂政客們,明白一開始就以“港獨”名義去抗爭會引起公眾強烈抵制,只有通過不同的手段包裝,才能騙取更多的同情與支持,於是便出現了所謂的“香港2047前途自決”的口號。

  然而,且不說根本就沒有所謂的“2047前途問題”,僅從“自決”而言,這一詞是源於西方政治學上所謂的“self-determination”,是指經過殖民統治後的民族擁有自決的權力,其本質是指脫離殖民統治。“自決”必然與“民族”相連,不可能也沒有例外是以“城市自決”進行。

  香港從英國人統治之下回到自己同一民族的大家庭來,不論以何種名義或方式,包括那些早被批判多時的“公民民族論”,都無法改變這一事實。香港既不是一個民族,更不是一個擁有主權的自治體,而是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特別行政區,因此絕不可能出現“民族自決”,更無其他“自決”的可能。這是極其淺顯的道理,陳方安生還曾做過特區的政務司司長,應當深知國家主權之重要性,明知如此,還要故意替“港獨”的“自決”開脫、解畫,無法不令人質疑其真正居心。

  第二,“自決”是“港獨”的前奏。

  當前的某些反對派政客,已經嚴重質變,由回歸前及回歸後的認同國家主權,演變至今成為打著“維護本土”口號、實行分裂國家的行為。為什么會有這種變化?其根本原因在於,背後有境外政治勢力在撐腰。長期以來,外國勢力都在不斷支持、資助香港的分裂勢力。

  遠的斯諾登事件泄露的情況不說,就在旺角暴亂發生後,黃台仰、梁天琦這兩名鼓吹“港獨”最囂張者,明目張膽地與美國總領館人員會見。前日曝光的對話內容更顯示,美國意圖以NED去資助“港獨”勢力。公開的情況尚且如此,那些不為公眾所知的密會,又將如何?

  正因為有外國勢力的支撐,“港獨”勢力也就能如此囂張。而顯而易見的是,“港獨”口中所稱的“自決”,絕不可能如陳方安生口中所說的“港獨只是其中一個選項”,而會成為“唯一選項”。

  眼下說“自決”,根本就是障眼法,是謊話,是前奏,如果公眾輕信其謊言,當有了“自決”機會,那么,香港離“港獨”還會遠嗎?事實上,昨日《學苑》的一篇鼓吹“港獨”的文章已赤裸裸地稱:“自決與基本法,本質上就不能兩全。”基本法是保障“一國兩制”的根本,如果“自決”與基本法不能“兩全”,還能指望“自決”出什么樣的結果來?

  陳方安生已非首次作出這類同情、支持“港獨”的言行。而至今她有沒有說過任何反對或駁斥“港獨”的言論?相反,陳方安生與支持“港獨”的外國勢力來往頻繁,兩年前更獲美副總統的“接見”,上周又到美國參與演講攻擊中央及特區政府。一方面頻繁與外國勢力往來,攻擊自己的國家與政府,另一方面又替“港獨”勢力開脫,甚至以一種外國政府代言人的姿態批評外交部駐港官員是“說三道四”,這是怎樣的荒謬情形?稱“自決不等同港獨”,陳方安生要么是自欺欺人,要么是別有居心。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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