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年年初,发生在黑龙江哈尔滨的天价鳇鱼事件曾引起社会的较高关注。近日,广西桂林也出现了类似的事情,几名游客在一家餐厅吃饭时要了一条3斤3两的鱼,被餐厅要求支付5000元,折合每斤鱼的价格约1500元。
4月18号晚上,游客王女士和几个朋友到桂林市伏波山景区附近一家名为“江边美食”的餐厅就餐。据他们说,点菜时,服务员极力向他们推荐这种鱼,但他们还没有确定要也不知道价格时,餐馆服务员就把鱼杀了,然后被告知价格1500块钱一斤,这条鱼总共3斤3两,总价是5000块钱。餐厅老板给他们的说法是这是娃娃鱼,价格本来就高。随后,老板从餐厅里拿出了一张记有价格的点菜单,要求他们签字,而王女士则拒绝付款,也没有吃鱼,直接打了报警电话。按照餐厅老板的说法,顾客点鱼时,他就已经告知了价格,并让对方签字。当记者要求老板出示顾客签字的单子时,老板称因为顾客不付钱,他已经把单子毁坏了,最终因为民警的介入下,双方都作出让步,王女士支付1500元餐费后才离开。
对于在菜市场不到200块钱的娃娃鱼,一到餐馆身价翻了好几倍的情况,桂林市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在事发后曾表示,只要有人买,怎么定价是餐馆的事,但所定价格必须明码标价公示出来。
今天早上8点钟左右,记者从桂林市获得最新消息,当地已经组织物价、工商、食药监等多个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这起涉嫌价格违法的行为展开调查。桂林市工商局、食药监局已经对涉事餐馆查封,并要求其停业整顿,接受进一步调查。一旦查明涉事餐馆存在价格欺诈、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将依照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物价部门将给予最高50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