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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不良营商 健身中心拉2人

2016-04-27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冯仁乐报道:旺角弥敦道一间健身中心职员怀疑涉不良销售手法,涉及金额约1万元。海关早前接获市民投诉经过调查後,昨日采取行动,到涉案健身中心拘捕两名男女职员。

  昨日下午3时,海关人员在旺角雅兰中心一间健身中心,带走一男一女职员,他们涉及不良营商手法。现场消息称,海关较早前接获一名市民投诉,指被迫购买价值1万元的健身会籍,怀疑有人涉及不良营商手法,遂向海关投诉,关员於是展开调查。消息称,涉事健身中心在雅兰中心5楼及6楼,事後接受传媒查询时,职员表示正了解事件。

  海关接投诉调查属实

  根据《商品说明条例》,商户如在交易过程中,遗漏重要或隐藏重要资料、以不明确、难以理解、含糊或不适时的方式提供重要资料,或未能表露其商业用意的营业行为,因而导致或相当可能导致一般消费者作出某项交易决定,而如该消费者没有接触该营业行为,该消费者是不会作出该项交易决定的,即属违法。

  此外,商品说明可以透过任何形式及任何途径展示,包括口头陈述或书面纪录,任何人士在营商或业务过程中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即属违法。违反《商品说明条例》,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元及监禁5年。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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