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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还原查处雷某嫖娼过程 女技师承认“打飞机”

2016-05-11
来源:香港商報网综合

人大硕士离奇死亡案主角遗照。

  【香港商报网讯】人大硕士离奇死亡案又有新进展,5月11日凌晨,北京警方最新通报称,雷洋事发当晚支付200元嫖资在足疗店嫖娼,被抓后曾两次试图逃跑,并有咬伤警察的行为,且将摄像设备打落摔坏,在带回审查途中,身体不适送医不治。

      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预审大队高春正警官称,从现场避孕套经DNA鉴定证实嫖娼。此外,事发当日为雷洋服务的足疗店女技师供述为曾为其“打飞机”。

  高春正表示:经过我们预审对前期取证的程序,以及尸体进行了甄别,应该说前期的取证是合法的依法依规的,那么后期我们又对相关的嫌疑人进行询问,物证和笔录进行核实,应该说认定雷某的嫖娼事实,是确实充分的,证据确实很足。主要是对现场的避孕套进行鉴定,能够正式雷某进行了嫖娼行为。

       警方:现场避孕套经DNA鉴定证实嫖娼

  记者:“是DNA鉴定吗?”

  高春正:“对,从卖淫女的供述指认,以及现场其他人员的供述指认,都能认定雷某的嫖娼行为。”

  根据警方描述,经过审查并依法提取检验现场相关物证后证实雷某在足疗点内进行了嫖娼活动,并支付两百元的嫖资。目前涉嫌违法犯罪人员已经被昌平警方依法采取了强制措施,除此之外,为进一步查明雷某的死亡原因,在争得家属同意之后,将委托第三方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之下,进行尸检。

  警方还原“查处涉嫖男子雷某”过程 回应质疑

  人民日报记者王昊男独家采访了北京昌平分局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邢永瑞,昌平分局预审大队大队长高春正、昌平分局治安支队支队长马朝晖。邢永瑞也是当时现场执法的带队民警。采访中警方对于事件中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应。

  1、雷某是怎样被抓获的?

  邢永瑞介绍:接到举报后,有2名民警、4名辅警约晚8点40左右到达足疗店。9时14分左右,一男子从足疗店正门出来,后证明该男子为雷某。民警亮明身份,出示证件后,该男子大喊大叫不配合,喊“救命”并试图逃跑,民警将其控制,双方均有倒地。

  其过程是民警徒手将其控制,当时包括2名警力加3个辅警,用时约20分钟。

  2、为何不带执法记录仪?现场有录像吗?

  邢永瑞说,因为是便衣打击,执法记录仪都是挂式的,当时便衣民警穿的都比较单薄,执法记录仪没办法外挂,如果手拿会非常明显。

  对于出境携带执法记录仪是执法规范的必须要求吗?邢永瑞说,便衣打击可不用配戴。

  在没有记录仪的情况下,邢永瑞说当时用手机进行了记录,在制服过程中,场面混乱,手机掉地摔坏。

  3、雷某跳车了吗?哪个部位先着地?

  邢永瑞说,雷某被制服后被带上一辆地方牌照伊兰特汽车,最初并没有给他带上警戒具,行驶中,雷某从车后座窜至前排副驾驶,驾驶员被迫停车,雷某从副驾驶下去,是正常下车,刚下车没有倒地,脚先着地。

  4、给雷某戴手铐了吗?何时发现身体异常?

  雷某下车后继续喊“假警察 救命 ”,被二次控制后,因雷某反抗激烈,警察给他带上了手铐,将雷某换到了金杯车上,金杯车上只有3人,包括邢永瑞和一名保安员,还有雷某,上车后雷某已经不反抗了也不说话了,准备带回审查,邢永瑞发现雷某身体不适,于是送往就近医院。

  5、为何不第一时间联系家属?

  邢永瑞说,送雷某到医院的同时,有人控制足疗店。医学上判断雷某“救不了”,人出现这种情况后,该赶紧联系家属。但是他身上没手机,没有能证明他身份的物品。后来分析物品散落在现场,于是安排人到现场寻找,当时现场都是草坑和绿地,四处寻找了好长时间后,找到手机和钱包,找到之后,第一时间接了家属的电话。

  6、雷某手机位置信息为何被删?

  邢永瑞说,我看到网上评论才知道,雷某使用的手机是苹果手机,有密码,目前我们的技术达不到解锁密码。网友质疑的删除信息,我就想说,为什么要删除?这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删除信息对警方没有好处和帮助,而且因为有密码,我们进入不了他的手机。

  7、执法过程有无过激行为?

  邢永瑞说,现场执法无过激行为。一直依照《人民警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我们的办案程序及其他市局分局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使用警械也是合乎规定的。作为现场指挥员,对使用强制传唤和制服都是依照法律规定来进行的。

  8、雷某嫖娼了吗?有何证据?

  昌平分局预审大队大队长高春正说,预审是在5月9日,对团伙采取强制措施之后受理该案。经过前期预审,对前期取证的程序以及尸体进行甄别,前期取证是真实合法,依法依规。后期对嫌疑人讯问,物证笔录进行核实,认定雷某的嫖娼事实是充分的,证据确凿。

  高春正介绍,对现场提取的避孕套进行了DNA鉴定,能够证实雷某进行了嫖娼行为。从卖淫女的供述、指认,以及场所其他人员的供述和指认,能够认定雷某的嫖娼行为。卖淫女张某和雷某进行了嫖娼行为。

  9、雷某自己承认过嫖娼吗?

  邢永瑞说,雷某被控制之后,问他去足疗店干嘛,雷某说去做了“大保健”,民警问花了多少钱,雷某回200元。

  10、为何是异地出警?

  昌平分局治安支队支队长马朝晖介绍,目前,北京警方正在进行“2016春夏平安行动”,对于黄赌打击零容忍,已治安拘留319人,打击黄赌窝点22个。

  5月7日,按照治安支队布置,异地调警,东小口派出所对霍营地区无名足疗店查获6名涉黄嫌疑人。

  之前对霍营地区做过一些调查,当天是第一次进行侦查。

       足疗店女技师供述为雷洋“打飞机”

       11日中午,涉事足疗店一女性涉案嫌疑人接受了北京电视台采访。对话如下:

涉事足疗店女技师接受电视台采访。视频截图

  问:他当时的穿着?

  涉案女嫌疑人:穿黑色的。

  问:年龄有多大?

  涉案女嫌疑人:大概30多岁吧。

  问:跟你说话了吗,戴眼镜没戴眼镜?

  涉案女嫌疑人:戴眼镜,我问他你做保健吗?他就说大的,行,然后我就给他打飞机问:你凭你们俩之间的简单交流,凭你的经验,这个人是不是去过或者经常去,你感觉?

  涉案女嫌疑人:他应该有点,不太清楚,我反正……问:你感觉他说的这些话……

  涉案女嫌疑人:我就问他你大活吗,然后他说不用,就用了几秒……问:很干脆是吧?

  涉案女嫌疑人:嗯,他走的时候就问了我一句有后门吗?还是这么说的,我走后门,他就这么说了一句,我没有听清,就这么说……问:你那儿有后门吗?

  涉案女嫌疑人:有是有……

  问:你告诉他了吗

  涉案女嫌疑人:没告诉,我就直接把前门打开,你走这吧,我就这么跟他说。

  新京报昨日走访多家涉事街道足疗店,发现多家足疗店均有“肾部保养”、“肾精保健”等业务,价格在200元左右。一技师告诉新京报记者,所谓的“肾部保健”其实就是为顾客“打飞机”。

       家属称已经提交尸检申请

雷洋家属接受媒体采访。

  5月11日11时许,雷洋家属发布消息称,雷洋案件代理律师已正式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提交报案材料和尸检申请,亲属于5月10日21时30分左右收到检察院电话通知,将于5月11日进行尸检申请材料确认。获得司法机关出具的司法鉴定委托书后,方可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尸检,尸检将于今明两天在第三方专家的监督之下进行。

  雷洋家属称,昌平公安局的微博通报指出检察院已介入,但目前家属和律师并不知悉检察机关介入到何种程度。

  家属称,目前对该案仍有3点疑问,包括:雷洋死亡的时间、地点和原因等具体过程到底是什么?为何派出所在事发2小时候才联系家属,而不是雷洋死亡的第一时间?雷洋手机上的信息由谁、因何目的被删除?

  同时,雷洋家属也表示,希望尊重死者和支持死者家属,请最终真相出来之前,不作猜测和过多解读,也希望有案件线索者与之联系。

      【知多点】“打飞机”算“卖淫嫖娼”吗?

  近日,人大硕士雷某涉嫖被抓身亡的消息点燃网络舆情。那么,打飞机是否算“卖淫嫖娼”呢?

  翻阅相关报道可知,不同的城市对此的界定并不相同。在此次事件的发生地北京,警方遇到“打飞机”“胸推”等,执行什么标准、又如何处理呢?

  2013年,京华时报记者曾就此采访北京警方。

  据京华时报报道,民警称,像“打飞机”“胸推”等均属色情服务,在北京警方多年的实际执法中,均认定为卖淫嫖娼。

  依据是公安部的司法解释: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不包括推油等按摩服务,包括口淫、手淫、鸡奸等)的行为。

  具体认定:

  一线执法民警介绍,认定卖淫嫖娼,主要看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是否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如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或者已经发生性关系,但尚未给付金钱、财物的,都可以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

  处理办法:

  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因具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以及70周岁以上人员实施卖淫嫖娼等情形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而在另一些城市,则曾经出现过争议。

  2011年7月,广东佛山警方在一家理发店查获多名男子涉嫌嫖娼。

  该店雇请多名按摩女为客人提供按摩服务,约定如客人需要可提供“打飞机”等色情服务。

  随后,警方以涉嫌组织卖淫对店老板李某及两名管理人员刑事拘留。李某等三人被一审法院以组织卖淫罪判处5年不等刑罚。

  一审判决后李某提出上诉,检方2012年以“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为由撤诉,三被告人无罪释放。

  佛山中院认为,被告人及证人证言等证明涉案场所只提供“打飞机”“洗飞机”“推波飞机”三种手淫服务。根据刑法学理论,卖淫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与不特定的对方发生性交、实施类似性交的行为,不包括单纯为异性手淫、女性用乳房摩擦男性生殖器的行为。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年有关介绍、容留妇女卖淫案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称,介绍、容留妇女为他人提供手淫服务的行为,不属于刑法明文规定的犯罪行为。故该三种手淫服务不属于《刑法》第六章第八节中组织、强迫、引诱、容留卖淫之“卖淫行为”。

  佛山警方则表示:2001年公安部对广西公安厅《关于对以金钱为媒介的同性之间的性行为如何定性的请示》有明确批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规定,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包括口淫、手淫、鸡奸等行为,都属于卖淫嫖娼行为,应当依法处理。

  随后,2013年6月,广东高院就上述问题回应称,提供手淫服务(“打飞机”)的行为,现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均未明确规定为犯罪行为,按照罪刑法定原则,此类行为不认定为犯罪,该行为是否为犯罪应由立法机关和司法解释部门予以明确。

  据此可知,“打飞机”是否属于卖淫嫖娼,在广东,警方和法院之间曾经有一定的分歧。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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