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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汉清倡引国安刑法遏港独

2016-05-12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戴合声报道:就「港独」言论近月喧嚣不断,全国政协委员胡汉清近日提出紧急提案,直指香港出现以成立所谓「香港共和国」为宗旨的政党,已构成危害国家安全;建议引用全国性国家安全法律,如《中国刑法》中的「危害国家安全罪」,经《基本法》附件3把适用的部分引用於香港。不过,他说,仍须确保香港法院对在香港范围发生的国家安全犯罪行为拥有司法管辖权。

  身兼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胡汉清提出紧急提案,题为「关於香港特别行政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责任的提案」。据他介绍,主要就《基本法》23条,香港需就「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以及「窃取国家机密」这5个危害国家安全的范畴立法。

  可经基本法附件3引用

  他说,香港有组织成立以所谓「香港共和国」为宗旨的政党,已构成危害国家安全;他们声称的「自决」、「建国」及「港独」,是挑战「一国两制」底线;建议引用全国性国家安全法律如《中国刑法》第2篇第1章的「危害国家安全罪」,经《基本法》附件3把当中适用的部分引用於香港特区;或在「紧急情况」下,引用《基本法》第18条,将适用部分引入香港。

  建议特首设特别委员会

  他续建议,引入香港的全国性国家安全法律,必须遵循《基本法》第23条的5个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范畴,也要考虑到《基本法》第39条关於国际人权公约在港继续有效及予以实施,於两方面作平衡;相关平衡工作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属下的「基本法委员会」进行。

  他称,已同时向行政长官建议成立特别委员会,处理现时国家安全在香港实施的法律问题。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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