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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謊稱是榮毅仁孫子 詐騙女子184萬并致其離婚

2016-05-23
来源:北京晨報

  原標題:“高官家屬”忽悠女子184萬元

  大興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男子徒刑12年

  男子金哲錫在長達三年的時間里,冒充高官家屬,編造治病、家族要分割財產等理由,許諾高額回報,多次從女子王某處騙來共計184萬余元,隨后消失不見。北京晨報記者昨天獲悉,大興法院以詐騙罪,一審判處金哲錫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

  網聊結識“高官家人”

  檢方指控稱,2010年至2013年間,金哲錫假冒“榮云龍”的身份,以治病、家族分割財產等理由騙取王某184.65萬元。去年8月24日,金哲錫被警方抓獲歸案。檢方認為,金哲錫的行為構成了詐騙罪。

  庭審中,金哲錫對于起訴的事實和罪名均不持異議。據王某稱,她2009年下半年與金哲錫相識。“上網聊天時認識的,他說自己患有血管瘤,心臟也不好,活不了多長時間。”王某說,2009年底二人見了面,男子自稱榮云龍,是榮毅仁的孫子。

  深陷騙局導致離婚

  王某回憶說,一次她說起自己在廊坊有個官司,金哲錫說能解決。幾天后,金哲錫告訴王某,“榮氏家族”把他的銀行賬戶和個人財產封了,只能向王某借錢。

  2010年1月,王某將20萬元存在愛人的銀行卡里,連同判決書等材料都交給金哲錫。4個月后,金哲錫自己需要一大筆錢做手術,王某陸續給他匯去數十萬元。王某稱,之所以會借錢給金哲錫,是因為他承諾無論自己是否治好,都會一次性償還給她100萬元。對于王某的舉動,連她老公都無法理解,二人在2011年離婚。

  因詐騙一審獲刑12年

  直到2013年,王某收到自稱是金哲錫護士的人發來信息,稱金哲錫昏迷不醒了。后來金哲錫的電話關機,王某上門尋找發現對方已搬家,她這才意識到自己被騙,到公安機關報案。

  大興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金哲錫的行為構成詐騙罪,一審判處金哲錫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并處罰金1.2萬元,責令其向王某退賠違法所得184.65萬元。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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