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馮仁樂報道:終審法院早前裁定,勞工處在處理破欠基金應付遣散費特惠金「計錯數」,港九勞工社團聯會(勞聯)昨要求勞工處盡快向受影響的19名工人賠償,涉及款項約58萬元,但勞工處薪酬保障科科長鄭麗芬則表示,因為律政司正在研究處理方法,要稍後才能公布。
要求賠償予工人
勞聯代表稱,因為勞工處「計錯數」,導致有工友得不到一分錢,至少少計超過6萬元,亦陸續收到其他工友要求追討損失。勞聯提出兩項要求,包括要求先處理「富明運輸公司」個案,以及盡早公布如何處理在終審裁決前,已經提出的申索個案。勞聯相信,勞工處有足夠的財力向受影響的工人,發放應有的賠償。
早前「富明運輸公司」倒閉後,一名任職「富明運輸公司」的司機翁志強,向勞工處申請特惠款項,但被拒絕。翁其後提出司法覆核,終審法院在上月17日裁定翁勝訴。